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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不批捕王某文,法律的还得归法律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9月08日        版次:GA02    作者:柳宇霆

  来论

  “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的另一只靴子落地。9月6日深夜,济南检方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随后,济南公安槐荫区分局官方微博也发出通报: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对于这个结果,很多人感到不可思议。这是因为,济南警方之前的通报称,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在房间内,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与之形成对比的是,该案中另一犯罪嫌疑人张某已因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批捕,王某文却能独善其身,公众也将质疑的目光投向检方。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复杂。首先,从法律上讲,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的确属于违法,但并不一定构成犯罪。决定“罪”与“非罪”,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看情节和后果。刑法第13条也明确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同样是强制猥亵行为,的确可能一个追究刑责,一个免于追责。

  当然,免于追究刑责并不等于放任不管,任其逍遥法外。王某文虽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自身的行政责任却不能推卸。考虑到强制猥亵行为性质的严重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以15日治安拘留的顶格处罚,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和限度之内。

  老实说,分析王某文的所作所为,与张某的涉嫌犯罪行为,恐怕还有一定的区别。8月9日凌晨,阿里巴巴曾公布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称王某文承认“在酒醉状态下有过度亲密行为”,这种非官方的表述从侧面反映出,王某文的行为与“暴力”“胁迫”下的强制猥亵,可能存在比较明显的不同。

  从警方通报看,张某先后两次有强制猥亵行为,数量上也多于王某文,也就是说,后果上要比后者更严重。不仅如此,王某文被查处后,他的妻子多次在网络上发文,坚称自己丈夫是被冤枉的,也披露了一些警方通报之外明显对王某文更为有利的信息。倘若这些情况属实,作为办案机关必须充分考量,而不宜跟着舆论跑将王某文作为犯罪嫌疑人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情绪的归情绪,法律的归法律。一个法治社会,法律才是定分止争的最有力依据。一起沸沸扬扬的热点案件,将大企业与诸多员工牵涉其中,也夹带着女性权益保护、职场欺凌、不良“饭局文化”等各色情绪,法律不能随波逐流,唯有依法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作出处理,方能平复秩序。舆论风口浪尖的王某文没有被检方批捕,是一块法治的试金石,也是一堂法治的教育课。

   □柳宇霆(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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