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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211名区议员宣誓 首场周五举行

民政事务局局长作为监誓人,分批向在任区议员发出宣誓仪式邀请函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9月08日        版次:GA15    作者:陈彧

  香港各常任秘书长、部门首长和一众高级首长级公务员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 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

  9月7日上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记者会上表示,香港首场区议员宣誓仪式将于9月10日举行。香港立法会今年5月通过有关区议员宣誓的《公职条例草案》,要求现任区议员须宣誓拥护香港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林郑月娥表示,民政事务局局长作为监誓人,将分批向在任区议员发出宣誓仪式邀请函。宣誓安排将分4批,首场区议员宣誓仪式将于9月10日(本周五)在北角社区会堂举行,港岛区现任区议员需要进行宣誓。

  林郑月娥表示,截至9月4日下午6时,原本479位区议员中,260名自动辞职,8人因为其他理由丧失资格,剩余的211名区议员需要进行宣誓。

  据悉,区议员需要逐一在国旗及区旗前宣读誓言,并遵守场地及衣着等相关规定。宣誓完毕后不会即时公布是否有效,而是稍后逐个通知区议员。如果宣誓不能被完全信纳,区议员可以做出申诉,由监誓人作出判断,监誓人亦可寻求法律意见以支持最终决定。

  宣誓无效区议员的薪酬将如何安排,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表示,区议员的薪酬安排根据酬津指引处理,如丧失区议员资格,会即日起停止发放酬金、津贴及开支偿还款项,如过往有不符合酬津指引或与区议会无关工作开支不会获偿还。

  徐英伟指出,如果宣誓人宣誓时故意、明显或拒绝作出誓言,政府会按照条例考虑是否取消其区议员资格。他形容宣誓安排简单直接,倘区议员符合宣誓要求,港府也无须再寻求法律意见,希望可即日公布符合资格议员,毕竟“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也不惊”。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陈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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