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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生活美学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8月15日        版次:GA15    作者:廖建荣

  《审美即生活》,刘悦笛著,商务印书馆2021年1月版,69.00元。

  □ 廖建荣

  21世纪是数字时代,虚拟的数字世界已经成为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大众在数字世界社交、学习、购物、游戏和记录生活。生活美学也不再局限于家居园林、华服美妆、茶酒花树、琴棋笔砚等现实生活的审美,微博和微信的美文、照片、视频等数字审美贯穿日常生活。数字时代的生活审美影响和塑造着大众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及审美水平,扩大了数字艺术的创作主体,是生活艺术化新的表现方式,甚至反过来影响了数字艺术,改变着传统艺术的欣赏。

  作为中国当代生活美学的代表人物,刘悦笛出版了《生活美学》与《生活美学与当代艺术》,主编《东方生活美学》、合编《生活美学:东方与西方》。其新作《审美即生活》延伸到数字时代的新发展新趋势——“媒介时代的生活美学”,研究微时代的生活美学、手机的生活艺术创作、艺术作品的电子复制,分别思考了数字时代生活审美形式的转变、艺术创作主体身份的大众化、审美活动的空间转变。

  《审美即生活》研究了微时代生活审美形式变化的特征。微博和微信已经成为生活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小”与“快”的形式特征。这种提倡“小”的日常生活审美形式大大加速了信息的交流频率,同时对微博和微信使用者的表达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微博和微信早已超出了交流媒介的领域,具有日常生活审美的功能。“微博与微信的勃兴,恰恰推重了每个公民都有成为生活艺术家的权利……并不是每个微博与微信的使用者都可以创造艺术,但是,他们却都可以使用艺术家的‘技法’来过日子,从而使自身向感性化的生活世界积极开放。”微博和微信是人们关注生活美、表现生活美的重要形式及手段,发布的日常生活的审美记忆,使以往属于少数人的摄影爱好变为普罗大众的作品发布。大众日常更新的朋友圈,描绘生活的冬去春来、花开花落、乐山乐水、聚散离别,是中国传统生活审美在当代社会的延续,也是中国古典诗歌题材在数字时代的新发展。

  然而,微时代带来审美形式与审美体验新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审美虚薄化”的挑战。由于微博和微信审美形式的小、快与即时性特征,使大众容易被点击率和点击量所驱动,造成审美的虚浮化与浅薄化倾向。虚浮化倾向的日常审美具有扁平的特点,缺乏深刻的意蕴与深入的思考,使大众日常审美陷入符号与影像流动的陷阱。浅薄化的日常审美追求点击及其背后的经济利益,低俗趣味多于高雅趣味,“市场对文化的牵引远大于精英对文化的牵引”,审美格调与审美品位将会日益庸俗化。“审美虚薄化”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一味求新求变,甚至求奇求异,虽然短时间内具有新奇感与冲击力,但是很快就会被遗忘,或者被新一轮的新奇浪潮所取代。大众的日常生活审美看似繁花似锦,其实肤浅苍白,审美趣味与审美水平甚至发生倒退。因此微时代为生活美学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一直以来,绘画、摄影与影视的欣赏者众多,然而创作却是艺术家的专属领域,大众难以实现从欣赏者到创作主体的转变。智能手机与互联网的普及,使最初只有通话功能的手机作为艺术家的新工具新手段,参与到绘画、摄影与影视的艺术创作。同时减低了摄影艺术与影视艺术的门槛,尤其是数字摄影成为几乎人人可以参与的生活艺术,并通过自媒体的广泛传播,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使社会大众从摄影的欣赏者转变为创作者,极大地拓宽了审美主体身份,实现“人人都是艺术家”的愿望。

  生活艺术创作主体的拓展,使每个人都可以运用艺术形式表现其内心的真善美,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无论是人的肢体、器官、动作、手势、声音、语言、交流,还是政治、民主、教育、思想、宣传等等,都可以成为‘社会雕塑’,成为通向‘人人都是艺术家’之路的支路。”刘悦笛以艺术家大卫·霍克尼使用手机作为媒介绘画为例,指出手机不但可以是绘画的前卫工具,还是每个人都能够使用的生活艺术媒介。

  数字时代的生活艺术化还打破了传统审美的创作者与欣赏者的两分法,大众不但是审美欣赏者,还是审美参与者及审美创作者,他们既在欣赏美也在创造美。这非常鲜明地突显了生活美学的时代特征:“一方面,艺术家的创作日渐融入生活;另一方面,大众的日常生活愈来愈审美化。艺术家接近生活是艺术生活化,大众接近艺术是生活艺术化。”“人人都是艺术家”其实是中国古典生活美学传统的发展,与朱光潜先生的“人生艺术化”与宗白华先生的“生命艺术化”一脉相承。在数字时代,古典生活美学传统通过新的技术与手段得以发扬光大,迎来了真正的生活美学时代。

  数字时代的艺术欣赏渗透入日常生活,同时也影响着传统艺术的欣赏。本雅明的“光晕”理论批评了工业时代艺术作品的大规模复制及其后果。自古希腊时期开始,每一件艺术作品都是一次性的创作。艺术作品的“光晕”就是源于这种独一无二的存在。在工业时代,艺术作品可以被大量复制,丧失了本源性与独特性,成为一件工业复制品,艺术作品的“光晕”也就不复存在。其后果之一是艺术作品的滥觞所导致的“审美疲劳”,即艺术作品虽然无处不在,但是人们已经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处于一种审美感知不断钝化的状态。

  刘悦笛却认为,电子复制可以实现艺术作品的“再光晕化”,从而解决当代社会的“审美疲劳”难题。因为数字时代的艺术作品大多是通过电子复制的形式在网络的数字空间传播、欣赏,审美活动是现实的物质空间与虚拟的数字空间相结合,艺术作品的电子复制与审美活动具有独特性,使其“再光晕化”。即数字时代艺术作品的复制消解了艺术作品与复制品、艺术作品与欣赏者的二元对立。艺术作品不仅仅是一种现实物质的存在,还是一种数字化的虚拟存在。这种虚拟形式使观众既是欣赏现实世界的艺术作品,也是欣赏数字世界的虚拟艺术作品。艺术作品的虚拟化复制,不会减损艺术作品的“光晕”,还会增加审美的多种可能性。

  数字化时代艺术作品的电子复制以及电子艺术的兴起,改变了文化与艺术的形式、审美活动的空间。在数字时代,艺术作品大多以电子复制的形式实现保存与传播,大众的艺术审美与日常生活逐步融合。大众欣赏经典的艺术作品不一定要到艺术馆和博物馆,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直接欣赏,弥合了艺术欣赏与日常审美的鸿沟,艺术审美真正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对数字时代生活美学的研究,有助于反思大众如何更好地利用数字手段提升审美趣味、更好地表现和传播生活美、发现艺术欣赏的新载体和新方式,达成生活艺术化和艺术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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