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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义珍式窗口”扎堆,根子究竟在何处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4月28日        版次:GA02    作者:

  短评

到医院收费或取药窗口,需要猫着腰、蹲下身,甚至半跪着……各地频现的“丁义珍式”低矮服务窗口屡屡引发舆论热议。据国内多家医院负责人向《健康时报》透露,医院的门诊大厅收费窗口高度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图集《07J902-医疗建筑-固定设施》的参数修建使用,高度为1.5米,“不这么设计没办法通过验收”,而该标准图集出版方则回应称,“图集实际上只是一个参考,不是必须按照这个上面的参数来做”。

“丁义珍式窗口”这个锅,到底该由谁来背?

一边不这样严格按照标准设计修建就通不过验收,另一边却说那个貌似被很多地方当做强制标准来执行的方案是个参考,“只是起到一个指导意义”。那么问题来了,看起来已经不是个别地方个别做法的“丁义珍式窗口”,责任到底在哪里?

按照国家《标准化法》的界分,标准包括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等多个类型,而在国家标准中还有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区别,只有强制性标准才属于法定必须执行的范畴,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推荐性标准”只是鼓励采用。既然国家标准图集的编写方都回应称,医院挂号、收费手续台的标准不是强制性标准而只是一个参考,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诸多医院在设计、施工、验收过程中对这个“参考”奉若神明?

只是作为一个设计施工的参考而存在的图集,却在某个环节被置换成了项目验收的“金标准”,首先这当然需要编写标准一方对相关数据的合理性做出进一步研判,已经出版多年的数据可能已经到了必须做出调整的时候。收费窗口的高度当然不能只考虑一部分人群的身高情况,而忽视另一部分人的实际困难。

但同时,涉事医院将“丁义珍式窗口”仅归咎于对设计标准强制性的误解同样需要反思。“丁义珍式窗口”被非议,一是柜台的高度,二是导致病患不得不弯腰交流的那个半开放式的玻璃隔挡——按照医院说法,这是出于安全性考虑。但耐人寻味的是,一旦因“丁义珍式窗口”被围观,其改善却也往往立竿见影,或者加设座椅,或者干脆改为开放式。

“丁义珍式窗口”的出现,或许有标准制定(以及被误读)的原因,这其中还有设计方案从起草到审定,再到施工、验收的层层僵化,但根子上还是公共服务的态度问题——以窗口内工作人员的舒适度和需求为主,还是从窗口外患者、被服务对象的便利出发?一切能立行整改的问题,在其设计、配套和完善过程中都有服务意识欠缺的病灶。

“丁义珍式窗口”从影视剧桥段能成为普通人挥之不去的日常体验,是在告诫所有社会公共服务的部门,必须以“人民的名义”来做一次排查、整改——不管是标准的更新,还是具体服务场景的合理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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