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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4次起诉离婚不成,司法不能被“和稀泥”心态绑架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4月15日        版次:GA02    作者:综合

  短评

  近日,“5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回”事件的两个相关话题,相继冲上热搜。据报道,自2016年12月以来,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因无法忍受丈夫陈定华长年沉迷赌博选择诉讼离婚,但时至今日,先后4次起诉离婚的她,离婚的心愿仍没有实现。就离婚引发的问题,男方被拘留过3次,法院先后2次下达人身保护令。即便如此,婚始终没有离成。

  这一不合理到近乎荒谬的案件,引发了网友的极端愤慨。宁女士表示,诉讼离婚被驳回,理由为“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然而,其丈夫常年嗜赌,多次对其实施家暴,甚至在法院门口公然抢走其身份证与手机,并向其弟弟发送“报复、杀人”等恐吓信息,第四次开庭后,其丈夫将先行离开的宁女士拖下车致其受伤。其丈夫赌博成性得到村委、妇联的确认,家暴在家中与公共场合均有发生,宁女士也出示了清晰的伤情报告,其丈夫因此事被数次拘留。按常理来看,这就是人证、物证俱全,证据确凿,而从法律角度来看,衡阳县法院先后2次下达人身保护令,显然对宁女士遭遇人身安全的严重威胁明确知晓,在这种情况下,又怎么会得出完全矛盾的“无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呢?

  更何况,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都属于“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上述对婚姻及家庭造成严重打击的恶劣情形是无须以判断是否感情破裂为前提的。宁女士长期遭遇家暴,其丈夫常年嗜赌,且妇联亦证实其2016年起诉离婚后一直在广州打工,这么算起来分居早已满两年。明明符合一条即“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怎么宁女士三条都符合了,却5年4次起诉离婚都被驳回呢?

  2020年8月那一次该案被驳回的理由,多少反映出当地法院的“和稀泥”心态——“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一个嗜赌、家暴、对起诉离婚的妻子及家人发出死亡威胁的人,显然正是家庭不稳定的主要来源。而讽刺的是,这一本应作为判决离婚重要依据的一点,同样可能是当地法院“和稀泥”心态的来源。宁顺花表示,几乎每次开庭,陈定华都公开说,谁判决离婚就跟谁没完,要报复社会,制造恐怖事件。

  如果当地法院与承办案件的法官,确实是由于惧怕陈定华的威胁而选择了“和稀泥”,在没有合理理据的情况下5年4次驳回宁顺花诉请,这是十分不称职的行为,亦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违背。

  最高人民法院再三强调,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横谁有理”等“和稀泥”做法,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坚决防止”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而应当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司法尊严不能被无耻之徒所绑架,法官不能以“和稀泥”的心态办案。5年4次起诉离婚均被驳回事件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和稀泥”的心态与行为,对当事人及法治社会带来的威胁,是对社会和谐更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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