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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风险总体可控

通过立法授权 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4月08日        版次:GA03    作者:刘嫚

  4月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财政部就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同时回应了包括减税降费政策、房地产税立法改革等热点问题。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28.81万亿元之内,加上纳入预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债务余额20.89万亿元,全国政府债务余额46.55万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与GDP的比重为45.8%,低于国际普遍认同的60%警戒线,风险总体可控。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下一步将按照“开好前门、严堵后门”的思路,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一方面,持续完善法定债务管理,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完善新增债券分配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券规模,避免风险持续累积。继续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提高使用绩效。另一方面,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对各类新增隐性债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核查、督查机制,对各类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关于未来地方债改革的主要方向,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是现代财税体制的重要内容。”欧文汉透露,“十四五”时期,将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既有效发挥政府债务融资的积极作用,又要坚决防范化解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欧文汉表示,充分发挥财政调控和收入分配职能,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强化财政调控,实现逆周期、跨周期和预期管理的统一。继续发挥财政总量调控作用,强化逆周期调节,稳定经济增长。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实现跨周期调节。发挥财政政策对预期的引导作用。

  二是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各方关系。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促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是着力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共同富裕。推动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提升再分配效率,强化税收、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支持第三次分配发挥作用,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共同富裕要迈出坚实的步伐”,为了落实这一目标,财政部将如何作出安排?

  对此,欧文汉表示,将重点从三个方面来发力。首先,大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做大经济“蛋糕”;其次,改革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分好经济“蛋糕”;第三,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

  “财政要支持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制度。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支持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推动落实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遏制以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取收入,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的社会环境。”欧文汉说。

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要求,财政部将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介绍,一是健全地方税体系,培育地方税源。完善地方税税制,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按照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结合消费税立法统筹研究推进改革。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统筹推进非税收入改革。

  二是健全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逐步提高其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有效发挥直接税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宏观经济的作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组织实施

  欧文汉表示,将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坚持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围绕四个着力点支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

  其中,要着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新型举国体制,切实保障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经费,支持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集中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按照“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原则,加快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组织实施。稳定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

采写:南都记者 刘嫚

  焦点

  “十四五”期间如何落实减税 降费政策? 加大对制造业和 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近几年我国推行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十四五”期间还将有哪些减税降费部署安排?

  欧文汉在发布会上介绍,“十四五”期间将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同时要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欧文汉称,财政部将综合考虑财政可持续和实施助企纾困政策的需要,平衡好“当前和长远”、“需要和可能”的关系,着力完善减税降费的政策,优化落实机制,提升政策实施效果,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欧文汉介绍,具体而言:

  第一,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比如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以前出台的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实施,让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

  第二,阶段性的减税降费政策有序退出。对去年出台应对疫情的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分类调整、有序退出。适当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等政策的执行期限,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对涉及疫情防控保供等临时性、应急性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

  第三,要突出强化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在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力度,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四,加大对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的比例提高到100%,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第五,继续清理收费基金。取消港口建设费、降低航空公司民航发展基金征收标准,加大各类违规涉企收费的整治力度,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防止弱化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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