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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清空的“购物车”里有套房,老板反悔未必就是失信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2月05日        版次:GA02    作者:徐刚

  来论

近日,杭州一公司员工小王向媒体求助称,老板承诺年会一等奖获得者,公司将帮忙“清空购物车”,结果自己中了一等奖,因为购物车里放的是一套房,老板就拒绝帮忙“清空”。小王觉得公司这样“有失信誉”,老板李先生则无奈表示,小王这样有点“过分”,这是要“全公司给他买单”,但最终还是付了房子的定金。

企业开年会,抽奖一般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老板帮员工“清空购物车”,其实是这两年的新玩法,颇受企业的欢迎。员工年会中了奖,老板却不兑现,碰到这样的事儿,一般都会将矛头对准企业,对准老板,说他们背信弃义。但是这一因企业年会大奖所引发的争议有其特殊性,只是将板子打在企业或者老板身上并不妥当。

契约即是正义。对于这种公司年会抽奖活动,我们很容易会想到这是一份射幸合同。既然是射幸合同,那合同的标的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即使员工将一套房放进购物车,中奖了企业就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兑现承诺。但这种看法只是强调了合同的契约精神而忽略了合同的公平性。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很显然,员工将价值上百万的房子放入购物车,对于企业来说,确实有失公平。既然如此,如果只是一味地强调企业要诚信,而忽视了公平这个原则,同样不符合民法典的精神。

从法院的判例来看,对于这种企业年会抽奖活动一般不认为是射幸合同。所以企业年会抽奖和员工个人买彩票中大奖并不完全相同。主流的观点认为,用人单位在公司年会上面向本单位所有劳动者提供的抽奖奖励是激励劳动者的一种方式,属于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而这也符合多数企业举办年会的真实目的。对于多数企业而言,年会的大奖说是丰厚,也不过是笔记本电脑、手机这些比较贵重一点的商品,或者一次免费外出旅游的机会。能够拿汽车、房子作为年会奖励的企业并不太多。对于杭州这家企业而言,清空一套房很显然并非出于企业的真实意思表示。对于这件事,还是应该以普通人的视角来看,而非上帝的视角。

企业的经营状况如何,能够承担起怎样的年会奖品,员工其实心里应该有一杆秤。中了年会大奖当然令人欣喜,但却不能超越企业的实际和一般的社会认知。从情感的角度来说,这家企业已经为当事人付了房子的定金,可能中奖员工和企业握手言和才算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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