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1.68万亿转划社保基金

中央层面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工作全面完成,为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1年01月13日        版次:GA06    作者:综合

南都讯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国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充分体现。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资委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划转工作。截至2020年末,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中央层面划转工作的全面完成,为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试点

企业国有股权的10%转划

首批3家央企试点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了国资划转社保基金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统一划转比例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随后,相关部门在研究酝酿后启动了首批的划转试点。

2018年,这项改革在央企中稳步实施:2018年3月国资委选择了中国联通、中国有色、中农发3家企业开展了首批股权划转试点;当年11月又选择了中国华能等15家企业开展第二批划转工作……

据财政部介绍,划转前期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在中央层面,已完成三批共67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工作,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8601亿元。其中,财政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已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划转已具备一定规模。在地方层面,企业划转前期工作相继开展。截至2018年底,浙江、云南两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分别划转国有资本158亿元、185亿元。除试点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继开展了划转前期准备工作,为下一步实施划转奠定了基础。

如果全面划转资金到位,规模相当可观。根据2018年10月国务院首亮国有资产“家底”,截至2017年,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183.5万亿元,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241万亿元。

推广

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时间表

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

当年9月20日,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国部分国有资本划转工作的时间要求,其中明确中央层面,具备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确有难度的企业可于2020年底前完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地方层面,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划转工作。

在股权划出划入双方的义务方面,《通知》明确国有股东应做好相关企业股权划出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承接主体应扎实做好企业股权接收工作,保证接收股权的集中持有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监督。划转的地方企业国有股权,统一由各省级人民政府设立的一家国有独资公司集中持有、管理和运营,或委托一家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专户管理。

在划转责任主体要求方面,《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划转工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办法,确保按要求完成划转任务。同时,要加强对承接主体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划转的国有资本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监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履行职责。

在规范划转操作的要求方面,《通知》将《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作为附件,要求全国划转工作严格遵照上述操作办法执行,规范划转操作。

提速

2020年末93家央企

和中央金融机构完成股权转划

2019年9月25日晚间,农行、工行相继发布公告称,该银行股东财政部将其持有的本行股权的10%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两家银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据当日A股收盘价计算,二者合计股权划转总价值超过1100亿元。

工行公告显示,本次划转前,财政部持有工行123316451864股A股股份,占该银行普通股股份总数34.60%;本次划转的股份数为12331645186股A股股份,占该银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46%。工行中报显示,截至2019年6月30日,工商银行前四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部、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社保基金会分别持有34.71%、34.6%、3.41%、2.43%。因此,经过本次划转之后,社保基金会持有工商银行股份升至5.89%,而财政部持有工商银行比例降至31.14%。

农行公告显示,本次划转的股份数为13723909471股A股股份,占该银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3.92%。据农行中报,截至2019年6月30日,农业银行的前三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政部、社保基金会分别持有40.03%、39.21%、2.8%。此次股权划转之后,社保基金会持有农行股份比例升至6.09%,而财政部持股比例降至35.29%。在此之前,财政部已将其持有的中国人保、中国太平等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股权的10%划转至社保基金会。

截至2020年1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回应国企改革发展热点问题时表示,已有67家央企分四批向社保基金划转股权,累计划转1.1万亿元,基本完成向社保基金划转国有股权任务。

根据财政部最新消息,截至2020年末,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股权划转工作全面完成,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中央层面划转工作的全面完成。

  大事记

2017年11月 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2018年3月 中国联通、中国有色、中农发3家企业开展了首批股权划转试点

2018年底 浙江、云南两省试点工作基本完成

2019年7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工作

2019年9月 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

2020年底 共划转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国有资本总额1.68万亿元,中央层面划转工作的全面完成。

  链接

  社保基金通过股权 分红获取收益

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否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2019年7月19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对于企业而言,划转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根据2017年出台的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此处所指的企业国有股权,是指各级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国资部门等持有的国有股权。”财政部资产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企业而言,划转是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的改变,属于国有股权的多元化持有,不改变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该负责人表示,社保基金会等承接主体,作为长期财务投资者,主要通过股权分红获取收益,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会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综合自财政部网站、新华社)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