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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45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 广州推行免处罚免强制举措

基本实现监管纠错容错机制“立体式”覆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2月02日        版次:GA05    作者:梁炜培

南都讯 见习记者何生廷 记者梁炜培 通讯员穗司宣 12月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办“广州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相关领导介绍广州市建设法治政府相关工作情况。

据介绍,今年以来,广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全国公共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为广州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免强制举措属于全国首创

会上,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祥平介绍,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广州市以出台清单的形式,在多领域推行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实施免处罚或者免强制举措,其中免强制举措属于全国首创,有力地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管执法纠错容错机制。

谭祥平提到,自3月份启动以来,全市已累计通过清单形式合计发布245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事项,涵盖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广告、建设、能源、燃气、矿产冶金等重点行业,涉及市场监管、交通、文化、城管等综合执法领域以及商务、价格、计量、安全生产、消防等执法领域,基本实现了监管纠错容错机制的“立体式”覆盖。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有关的“双免”清单中,还体现了对中小企业和新兴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今年5月14日,市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印发的《广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中,就包括了与网约车等交通领域新兴业态相关的“双免”事项,例如当事人存在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但属于已通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相关证件处于制作中状态的情形,且符合其他法定“双免”条件的,可以依法予以“双免”。

新兴业态市场轻微违法行为纳入“双免”

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应急局、消防支队七部门于9月4日联合印发的《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中,将对个体工商户等中小企业以及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相关市场轻微违法行为纳入了“双免”范围,对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等违法行为,符合“双免”条件的,可以依法予以“双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已印发的3份“双免”清单(即《广州市交通运输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广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清单》《广州市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处罚免强制清单》),均对各有关执法部门提出了依法规范开展对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明确各有关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及时核查当事人整改情况,并通过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措施,促进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避免各执法部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时出现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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