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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检察机关通报扫黑除恶3年情况,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4件14人

侵蚀基层政权 唐宝基等16人涉黑案披露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1月25日        版次:GA05    作者:徐全盛

南都讯 记者徐全盛 11月24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深圳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发布会披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深圳全市检察机关批捕涉黑涉恶案件417件160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4件1597人,共承办中央督办案件2件、省督办案件8件,挂牌督办案件主犯均已提起公诉。

全国扫黑办督办陈永森涉黑案

检察机关对174人提起公诉

发布会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新喜首先介绍了深圳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情况。据悉,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截至目前,深圳全市检察机关经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17件1605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44件1597人;共承办中央督办案件2件、省督办案件8件,挂牌督办案件主犯均已提起公诉。

其中,陈永森涉黑案件(代号“7.01”案件)系全国扫黑办督办。余新喜介绍,检察机关已对陈永森等17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今年5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采纳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的全部52单犯罪事实以及17个罪名,判处被告人陈永森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7503万元。

在案件办理进度方面,余新喜提及检察机关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案件“清零”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结率99.83%。

在涉黑恶“保护伞”方面,深圳检察机关强化线索摸排,深挖彻查“保护伞”,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通过自行发现、群众举报等方式共发现并及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142条,其中保护伞线索90条,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4件14人。其中市检察院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了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福永派出所原所长刘汉尧充当“保护伞”的线索,依法对刘汉尧以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这也是刑诉法修改后检察机关查办的全国首宗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刘汉尧获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

在“打财断血”方面,余新喜表示,深圳检察机关着力提升“黑财清底”的办案成效,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时随卷移送的现金、银行账户以及已评估的财产金额共计3.2亿余元。此外,深圳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在推动“源头治理”中的作用,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44份检察建议书推动社会综合治理,收到反馈情况43份,涉及社会治安、市场监管、金融放贷、医疗卫生等行业。

文润祥等39人

涉黑专案罚金过亿

发布会上,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刘国江披露了3宗广东省公安厅督办的重大涉黑专案。其中,文润祥等3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也是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率先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首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涉黑组织长期盘踞在宝安区松岗一带,通过开设赌场、经营香港外围赌马和六合彩、摆放老虎机、贩卖毒品、组织卖淫以及垄断经营废品站、化粪池清理、电瓶车线路、啤酒销售等行业,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得了大量非法财物。

今年7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部采纳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违法犯罪事实及罪名,判处组织者、领导者文润祥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5029万元。判处骨干成员赖才兴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积极参加者黄南权无期徒刑,其余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到2年不等。该案中,过半被告人被判处重刑,全案并处罚金超过一亿元。

唐宝基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光明区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的首宗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亦是一宗以基层村为控制区域,继而侵蚀基层政权的重大涉黑专案。今年5月,光明区人民检察院对唐宝基等16人依法提起公诉。10月光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唐宝基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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