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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失身水”乱象,平台绝不能置身事外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1月16日        版次:GA02    作者:

  短评

近年来,网售“迷魂药”等相关“产业链”曾被多次揭露,引发关注。政府部门、公安机关对此加大了打击力度,但仍难以彻底禁绝。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如今这类“产业”多数隐藏在各类平台、社交工具等鲜为人知的角落中,用一种更为隐晦、隐蔽的方式在网络上流传。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在网页、贴吧、QQ甚至电商平台、二手交易平台,依然存在兜售类似产品的商家。为逃避监管,有卖家变换药品名字,用谐音、符号代替;另有卖家在交流过程中,消息随发随删,不敢留痕迹。在对产品宣传时,商城写到“属于高效麻醉药,俗称迷药、蒙汗药,请勿用于犯罪行为”,但又撰文教用户如何“放心交易”,其中言行不一的矛盾足见产品用于犯罪恰恰是其卖点。

失身水是新型毒品这样一个事实,可能普通人并不知晓相关法律,但根据常识不难做出判断。而商家是行家,自然更应该对此有所了解,否则就不会有所忌惮,通过各种措施来回避监管,并且借助各种非常规渠道来引流。无论是购买者还是商家,对产品的特殊属性可谓心照不宣。

商家做出“不得将产品用于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均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这样的提示,并不会改变其行为的性质。

现实中可能会同样存在这类交易,只是相比电商平台,线下交易的成本会高很多,而借助电商平台,这类游走在灰色地带的交易,效率就会明显提升。借助电商平台,一来线上引流更容易,商家可以付出更低的成本找到目标客户;二来电商平台对商家而言或多或少是一种保护,从事这类交易一旦较多,难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

分析这种非法交易,商家自然要负主要责任,但于平台而言,恐怕也难辞其咎。毕竟,若平台的合规审查工作做得好,发生这类现象的可能性则会大大降低。平台是一个交易场所,什么产品适合交易、什么产品该杜绝流入市场,相关责任人应当守好闸门。南都援引律师的分析认为,涉事平台如果是明知的,平台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相关人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是明知,但未尽到监管责任的,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等可以对平台进行行政处罚。这就意味着,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平台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近年来,电商平台屡屡出现兜售违禁品现象,前些年销售野生动物、处方药、假药最为常见,电子烟走俏时电商平台也曾提供这类产品,且在监管明令禁止的情况下,不少平台还屡屡出现违规现象。不同违禁品对应不同的风险,对于商家而言,敢于销售失身水这类产品,相信并非偶然,而是在充分了解平台生态、熟悉平台监管环境之后做出的主观性明显的决策,据此足见平台内部合规审查不到位,这无疑是一种提醒。

非法销售迷药的相关案例多以贩卖毒品罪或销售假药罪判决,部分案例显示,此类犯罪面临长达五年的刑期,由此不难看出法律对这类行为的态度。电商平台夹杂这类交易,可能面临非常大的法律风险,可以预见,如果任由这类交易蔓延,平台必然要为此付出代价。媒体曝光之后,监管应当表明态度,平台亦当引起注意,做好合规审查,杜绝发生此类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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