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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12项交管新举措,广东等12省份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取消驾照申领70周岁上限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0月23日        版次:GA08    作者:蒋小天

南都讯 10月22日,公安部于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围绕“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三方面,再推12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将于今年11月20日起实施。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12项改革举措包括放宽小汽车驾驶证申领年龄,不再设置70周岁上限;减少私家车十年内年检次数;推行摩托车全国通考等多项便民举措。

广东试行私家车登记

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自11月20日起,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12个省(区)将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目前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户籍地以外办理机动车登记,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驾车需求,但同时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明。李江平称,随着经济要素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群众在异地工作生活更加普遍,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异地驾车出行,此次改革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私家车十年内仅需检验两次

私家车年检相关措施亦有调整。南都记者获悉,针对机动车安全检验,公安部在此前实行6年以内非营运6座以下小微型客车免检的基础上,将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面包车除外)也纳入免检范围。此外,新政要求上述车辆在免检周期后,即第六年车辆需要实行安全检验时,由每年检验1次放宽至每两年检验1次,这意味着私家车10年内仅需上线检测2次,分别是第6年、第8年。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后,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安全检验政策仅适用于使用10年内的私家车,10年以上的私家车,仍按照原规定的检验周期执行,即10-15年的,每年检验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检验一次。此外,由于面包车实际使用中非法改装、客货混装等问题比较突出,由此引发的群死群伤事故时有发生,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免检车辆如果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或者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对车辆安全性能影响较大,仍需按原规定周期检验。

70周岁以上人员

可考领驾驶证

此次改革新政还进一步调整了驾驶证申领年龄限制。针对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的年龄上限由70周岁调整为不作限制。为确保安全,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需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且需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提交体检证明。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长刘宇鹏解释,调整驾驶证申领年龄限制,是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既便利老年人考领驾驶证,又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普遍做法。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条件持续改善,国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2019年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7.3岁。居民人均寿命提升、健康状况改善,使得群众生产生活中驾车出行需求持续增长,呼吁进一步放宽学驾年龄。

摩托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据了解,新政还将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不需要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

此外,全国将推行摩托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档案,车辆信息网上转递,更加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业务,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减轻群众负担。

采写: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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