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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不主张搞“高大上”体育馆增成本

“十四五”期间全国将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10月11日        版次:GA05    作者:吴单

为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10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不主张搞“高大上”的大型体育场馆而增加场馆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争取到2025年,有效解决制约健身设施规划建设的瓶颈问题,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效,健身设施配置更加合理,健身环境明显改善,形成群众普遍参加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

健身设施如何建?在哪儿建?在当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负责人对此作出解读。

推进“互联网+社区体育”

据了解,该《意见》由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旨在完善健身设施建设顶层设计,增加健身设施有效供给,补齐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短板。

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方面,《意见》主要推出11项新政策举措,要求各地区抓紧启动本地区健身设施现状调查,摸清健身设施建设短板。与此同时,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

自《意见》印发之日起1年内,各地区要结合相关规划编制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要,优先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并统筹考虑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

南都记者注意到,《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在全国新建或改扩建1000个左右体育公园,打造全民健身新载体。

在实施群众体育提升行动方面,主要提出“一平台一品牌”,明确要推进“互联网+社区体育”,建设国家社区体育活动管理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运用市场化方式打造“全国社区运动会”品牌。

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竞赛表演业、健身娱乐业的发展,一些城市在完善城市功能的过程中需要建设一定规模的公共体育场馆适应这种新需求。

“但是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投资大、运营成本高、赛后利用相对来说不足。”体育总局副局长李建明在吹风会上表示,为解决好这方面问题,不主张搞“高大上”的大型体育场馆而增加场馆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大型体育场馆,要从严审批、合理布局,兼顾社区使用。

同时,还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赛后利用率。南都记者注意到,在推动设施开放方面,《意见》提出完善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政策,支持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据李建明介绍,现在中央财政每年都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补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

《意见》还提出挖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潜力,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集中运营本地区符合对外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学校开展体育活动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

此外,《意见》要求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服务对象满意度低的,要求其限期整改。

利用河道、湖泊、滩地建健身步道

要解决群众去哪儿健身的难题,绕不开“地从哪儿来”的问题。

对此,《意见》给出了四个具体的用地支持政策:盘活城市的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的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的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的模式。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负责人刘彦表示,对于上述用地支持政策需要从两方面理解。首先是降低用地门槛。比如《意见》里提到的利用城市空闲土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可以依据临时建设的办法来管理。比如在不妨碍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河道、湖泊、滩地建健身步道。在鼓励复合利用方面,可以与具备相容性用途的土地产权人达成协议的方式用地等。

另外是降低用地成本,提高用地效率。比如《意见》里提到的支持租赁方式供地,可以先租后让,达到约定的年限使用条件以后可办理协议出让手续,不用再办理“招拍挂”手续。“依法应该以‘招拍挂’方式供应的经营性健身设施用地,如果用先租后让的方式,可能在租赁环节就走‘招拍挂’。”刘彦解释。

据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介绍,“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建设更多老百姓身边的健身场地。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有关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并着手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建设内容,引导各地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积极推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热点回应

“体能测试不会影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奥运会”

近日,在全国体育竞技项目比赛中,多名体坛运动健将因体能测试未达标无缘决赛的消息引发热议。

有媒体提问,体能测试成绩不是很理想但又很有机会赢得奖牌的运动员还有没有机会出战明年的奥运会?此番引发较大争议的体能测试是否会根据运动员的项目作出一些修改?

李建明对此回应称,前段时间在部分项目全国比赛的过程中,引入了体测作为其中某些环节和衡量标准,引发了广大网民的普遍热议,在这个过程中有很多理性客观的意见、建议都值得很好地吸取。

他表示,在中国高水平竞技体育运动员的训练过程中,基础体能缺乏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加强强化基础体能已经成为体育界内外大家的共识。网友们都没有反对要加强基础体能,说明加强基础体能是对的,而且还要长期坚持,今后要深入贯彻到训练的各个环节、各个层次。

李建明认为,对于体能测试在体育训练和竞赛中的作用,怎么更好衡量运动员的基础体能以及它在比赛当中的重要性,需要实事求是、科学指导、分类施策、区别对待。在这方面,体育总局已经要求各个项目中心和协会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比赛中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

“不要把这种临时性的政策措施放大,因为它是倒逼机制,不是对项目竞赛规则的根本改变,更不会影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包括参加其他国际比赛。它只是临时性的,目的是倒逼运动员重视强化基础体能训练,这些措施今后要做得更加科学,更有针对性,要更加结合各个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李建明说。

南都记者吴单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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