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夜色,非法捕鱼者偷偷驾驶小艇在长江捕鱼,选一处隐蔽的岸堤上岸,迅速与收鱼人完成交易,再由厢式货车冷链运输至外地,销售给长期合作的水产摊摊主,最终转卖给饭店或个人。
今年3月1日,江苏省进入了为期4个月的长江春季禁渔期,但非法捕捞仍时有发生。警方从单一案件入手,在多地挖掘出一条“捕-运-销”的地下产业链。
目前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1954年长江流域天然捕捞量达42.7万吨,近年来即使大规模增殖放流,长江每年的捕捞量也不足10万吨,仅占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
春季休渔期对长江“无鱼”之困的改善效果已变得越来越不明显。最迟至明年1月1日起,长江沿线省份都将正式开展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根据公安部部署,沿江地方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打击组织团伙作案和“捕运销”犯罪全链条成为专项行动的重点。
可疑的远光灯
“啪!”面前驶来的面包车突然将近光灯调成远光灯,晃得车上的民警睁不开眼。
3月12日凌晨时分,长江常熟段望虞河附近的江堤鲜有车辆路过,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与常熟市公安局便衣民警正在此段巡逻,面包车的这一反常行为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会车时,远光灯仍“不为所动”,民警特意留意了车内的情况,发现7座面包车的后座已被拆除,隐约能看到白色的塑料箱,但光线太强,看不清驾驶员的长相。民警记下了面包车的车牌号码。
带着疑虑继续行驶约100米后,巡查人员路过一处岸堤口,发现泥地上印着一道清晰的车辙,好像刚留下不久。民警下车查勘,在车辙印附近还找到一块方形的水渍,俯下身子,能闻到浓烈的鱼腥味。
今年3月1日起,江苏省进入了为期4个月的长江春季禁渔期,但仍有人偷偷非法捕捞。“刚刚的面包车很可能是辆收鱼车!”民警初步得出结论。
在长江打鱼要紧跟着潮水的动向,落潮时撒网,涨潮时收网。有经验的老渔民都知道,夜晚是捕鱼的最佳时机,不仅因为晚上相较白天更容易捕到鱼,还有一些心怀鬼胎的人借着夜色掩护,更方便躲避执法人员监管。
民警调查发现,这辆可疑的面包车也常常在夜幕中出没。常熟市某水产门市的老板叶某经常在凌晨时分驾驶面包车从水产门市出发,目的地皆是长江边的各岸堤口,并很快回到店内,几乎不超过15分钟。
随后一段时间,民警们通过侦查,逐渐梳理出以叶某为首的疑似非法捕捞犯罪团伙。最终,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包括非法捕捞人员4名、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者3名,涉案渔获物6000余公斤,涉案价值27万余元。
地下产业链浮出水面
在上述案例中,警方经过侦查,揭开了一条“捕-运-销”的非法捕捞地下产业链。但这并非孤例,长航南通公安最近也破获了一起近年来当地规模最大的非法捕捞案。
长航南通公安启东派出所发现,有犯罪嫌疑人在今年5月至6月期间,组织渔船在长江北支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渔船结束作业后并不靠岸,而是由专人驾驶小艇在水上收取,再用专用的厢式货车全程冷链运输至浙江和上海水产批发市场销赃。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直接抓到了非法捕捞的现场。民警在岸上使用高倍望远镜,发现两艘渔船疑似正在进行非法捕捞作业。虽然执法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渔船处,但由于江面宽阔,仍花了约半个小时。
民警发现两艘船上共有十多张渔网,但现场仅查获了3.72斤渔获物。“这很不符合常理。”长航南通分局启东派出所办案民警于洋说,他们怀疑嫌疑人利用警方赶赴现场的这段时间,用小艇将渔获物运走,或者将捞上来的鱼又倒入江中,以销毁非法捕捞的证据。
嫌疑人拒不承认上述行为,警方最终通过侦查掌握的大量证据确认了团伙更多非法捕捞所得,目前已查明的涉案渔获物共计1.7万余斤,涉案价值近100万元。
打击竭泽而渔式捕捞
在南通的案例中,民警在抓捕现场发现,两艘渔船上有十几张底扒网,每张长60米以上。底扒网是国家禁用的捕鱼工具,它网眼极小,往往只有一两厘米,会将幼鱼小虾也一网打尽,因此也被叫做“绝户网”,对渔业资源有毁灭性的破坏。
常熟案中的嫌疑人叶某落网后,警方也深挖出此前他的电捕鱼“黑历史”。2019年5月,叶某伙同他人用电捕鱼工具捕捞50公斤。
电捕鱼同样是我国严厉打击的非法捕鱼手段,渔民使用工具向水中放电,将一定范围内鱼电晕后捞起,即便将幼鱼放回江中,但被电击过的鱼也很可能丧失了繁殖能力,堪称另一种“绝户”方式。
电捕鱼门槛很低,渔民自己就可以制作电鱼工具。叶某供认,他就是去市场上花200多块钱买了个变压器,做了电鱼设备。民警表示,甚至有些渔民连船都不用,坐在一个大号的脸盆里就能电捕鱼。
制作、售卖非法捕鱼工具的商户,能否作为产业链中的一环被打击?长航南通分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陈栋介绍,对此,司法实践有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以江苏省为例,今年7月31日,江苏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惩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自此打击售卖禁用渔具的商家才有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长江保护的问题被重视后,我们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陈栋说,目前打击售卖禁用网具的商户也被纳入全链条执法范围,法律依据便是《意见》中提到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仍长期为他人提供运输工具、交易场所、便利设施,牟取利益的,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共犯论处。”
8月12日,长航南通公安打掉了制售网具窝点2处。
“江鲜”两字全部从饭店招牌撤下
餐馆是非法捕捞链条的最末端,彻底斩断该产业链离不开对餐桌的监管。
“江鲜曾是南通市的一张名片。”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处处长吴丘林告诉南都记者。但现在走在南通街头,不管是农贸市场还是餐饮街,都已见不到“江鲜”两字。
吴丘林介绍,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打击江鲜的销售和餐饮,替换“江鲜”招牌便是从宣教角度切入的一项监管措施。除此之外,部门也在建立长效机制,将长江禁渔工作的要求纳入日常监管中。
同时他也表示,对江鱼销售的监管难度并不小。首先,长江野生鱼、内河鱼和养殖鱼在外观上并无明显差别,执法人员很难判定。其次,有些商家销售的不是长江鱼,但也会打着江鲜的名号,以求卖出高价。这涉及到虚假宣传的问题。
但对于商家而言,禁止售卖江鲜带来明显的收入下滑。邹老板的水产店已从“兄弟江鲜城”改名为“兄弟鱼鲜城”。从前他卖江鱼时,售价通常在100多元每斤,现在卖螃蟹和河鱼,只能卖到30-40元/斤,收入也下降了40%-50%。“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政策一定要遵守,目前会多售卖一些高品质的鱼类以弥补收入损失。”他称。
追问
长江已“无鱼” 非法捕捞为何屡禁不绝?
在长江下游,宽阔的水面可达十余公里。在江面航行时,举目一片茫茫水波,风大浪急,甚至有种置身大海的错觉,但江边的景象马上将人拉回现实。近几十年,长江两岸的高楼拔地而起,一座座桥梁和水利工程兴建,江上航运渐渐繁忙。与此同时,水下世界也发生着天翻地覆的变化。
“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曾表示,1954年长江流域天然捕捞量达42.7万吨,上世纪80年代为20万吨左右。近年来即使大规模增殖放流,长江每年的捕捞量也不足10万吨,仅占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
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王克雄表示,目前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春季休渔期过后,渔民捕捞强度迅速加大,休渔期时间有限,对“无鱼”之困的改善效果已变得越来越不明显。
据官方数据,近年来,沿江省市渔政部门加大对涉渔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年均查处涉渔违法案件超1万起。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非法捕捞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今年6月以来,沿江各级公安机关就已侦破非法捕捞刑事案件2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50余人。
非法捕捞为何屡禁不绝?民警们发现,大多数渔民没怎么上过学,许多人甚至连字都不识,对法律或政策缺乏足够认识,存在侥幸心理。常熟案的嫌疑人吴某根告诉南都记者:“我从出生后就跟着上一辈打鱼,以船为家,连小学都没上过,也不懂法。”多名嫌疑人均称,自己虽然知道在禁捕期捕鱼犯法,但被抓了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
据悉,江苏省目前已基本完成渔民退捕工作,对渔民上缴的渔船给予相应补偿,并帮助渔民安置工作。但有的渔民习惯了以打鱼为生,不愿上岸做工。
此外,物以稀为贵,利益诱惑也是促使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的原因。南通案主要嫌疑人之一曹某军告诉南都记者,团伙主要捕捞梅童鱼、白虾等,其中梅童鱼从渔民收购时价格为30-40元/斤,转手在浙沪市场上销售价为130-180元/斤,最高甚至可达300元/斤,翻了10倍。
南都记者 林方舟 发自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