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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提出48项改革制度

长三角、珠三角人才入户积分在广州可获累计认可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8月14日        版次:GA04    作者:李宛真

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推介交流会。 南都记者 冯宙锋 摄

8月13日上午,广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第165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起草情况介绍专题)。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介绍,《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于近期审议《草案》。

据介绍,该草案全面落实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结提升广州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对标国际国内营商环境先进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在法律框架下坚持制度创新,推动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这种改革力度在这么多地方立法中是前所未有的。”张建山说,草案涉及的市直党政机关多达27个,涵盖营商环境的方方面面,重点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投资者、办理纳税、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劳动力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等12个领域,研究提出48项改革制度。

放宽户籍限制

推动“跨地区纳才”

城市间的竞争核心是人才竞争,《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在吸引和培育人才方面推出了不少创新举措。广州市司法局立法二处处长程应游在会上介绍,为吸引更多人才来穗发展创业,《草案》在完善外地人才积分入户政策、培育“羊城工匠”、放宽港澳专业人士从业限制等方面进行了制度设计。

一是首次通过地方立法推动“跨地区纳才”。《草案》提出,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的人才入户积分,在广州可获累计认可。面向特定地区放宽户籍限制,缩减专业人才入户时间,这在国内地方立法尚属首次,也是广州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草案》如获通过,广州将是国内第一个实现跨地区落户积分互认的城市。

二是健全“羊城工匠”培育机制。2019年,广州实施培育“羊城工匠”5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3年底实现高技能人才突破100万人的奋斗目标。为进一步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草案》提出构建技能人才“终身培训体系”,突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技术领域人才培养,授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完善技能人才的引进培训、聘用考核、职称认定、职业保障等制度,提升广州人才竞争力指数。

三是逐步放宽港澳高端人才从业限制。《草案》规定试点放宽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从业限制,允许具有港澳职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等领域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在广州提供服务,并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同时,《草案》要求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境外人士出入境、就业投资、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构建应急法治保障体系

为中小微企保驾护航

疫情期间广州市中小微企业饱受冲击,那么在《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里有哪些具体措施可以惠及中小微企业?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滕宏庆在会上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广大中小微企业受到的冲击尤为严重。针对企业的经营资金短缺、产业供应链断裂等困难,草案首次在国内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中提出突发事件扶持、产业供应链保障和融资服务创新等制度,通过立法构建应急法治保障体系,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在突发事件尚未对市场主体产生影响的“事前”,草案要求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突发事件动态分析评估和反馈机制,发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对易遭遇风险的企业人员、财产、设施、场所采取适当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及时调整”。

在突发事件已经对市场主体产生影响的“事中”,草案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的市场主体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和减免利息支持,并“鼓励市场主体开展互助,采取调整薪酬、弹性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

在突发事件结束以后的“事后”,草案提出政府要“根据遭受突发事件影响的市场主体损失情况,制定救助、补偿、补贴、减免、返还、安置等措施并组织实施”,而且还要“对突发事件中临时征收征用的应急物资,应当及时返还;无法返还的,应当依法补偿”。

另外草案还完善了中小微企业普惠金融服务,建立市区两级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完善普惠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开发和推广惠及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开通中小微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完善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依法向金融机构提供涉企信用信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综合信用服务。

独创“广州方案”

开展先行先试地方立法

据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建山介绍,《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共7章89条,分别是总则、市场活力、政务便利、开放创新、执法公正、法治保障和附则。特别是“开放创新”一章,在立法体例上为我市独创,与其他省市法规相比更具有地方特色。

据介绍,该草案全面落实了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总结提升广州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在立法先行先试、数字经济发展、产业供应链保障、信用产品推广等方面,提出全国首创的“广州方案”。

在深化审批改革方面,合并办理行政许可,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简化企业登记程序,建立容缺登记制度,推广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建立健全企业迁移综合服务协调机制;优化工程监督管理,建立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和质量安全监管制度。

在加强帮企扶企方面,建立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中小微企业分类扶持制度,加大对创业创新类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实行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完善普惠制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政策兑现集成服务模式,鼓励公共服务全程免费代办;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制度,力争“无事不扰”。

在推动科技赋能方面,建设全市统一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跨部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建设产业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强化监测预测能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

在强化法治保障方面,加强先行先试,根据国家和本省授权,开展先行先试地方立法,健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产品使用,建立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制度;建立法治联合体,培育法治智库,推动解决优化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问题。

采写:南都记者 李宛真

摄影:南都记者 梁炜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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