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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广东最美退役军人”江迪彪:

退役后考取执业律师 20余年提供法援逾300宗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8月14日        版次:GA08    作者:王瑜玲

首届“广东最美退役军人”江迪彪。 通讯员供图

江迪彪,广东惠州宝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17岁时便入伍当兵。1985年退役后,他自学通过国家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多年来,他坚持以自己的法律专长服务驻军、武警、服务群众和社会,积极参加法律公益和法律援助活动,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司法部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党员律师标兵”,被驻军授予“拥军模范律师”“情系国防拥军先进个人”“法援先锋”等称号。“八一”前夕,江迪彪获评为首届“广东最美退役军人”。

零基础自学成为执业律师

江迪彪出生于革命家庭,父亲原为东江纵队的老战士,他从小受到“爱党、爱国、爱军”家庭教育的熏陶。17岁时,他怀着当兵的梦想入伍到广西军区边防三师九团。这是一支培养了梁天惠、李怀琼等全国战斗英雄的部队,“甘愿吃亏、乐于吃苦、勇于献身”的部队精神从此深深影响了他。入伍期间,因为综合素质过硬,他被选拔到侦察队,当上了“特种兵”,多次参加边境执勤、围剿特工及侦察、潜伏、捕俘等作战和执勤任务。

1985年退役后,江迪彪从法律零基础开始自学,最终通过国家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为了执业律师。为了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业务能力,他加班加点学习研究法学理论基础知识、法律条文,潜心琢磨各种案例,先后在《中国当代优秀律师》、《广东律师》等国家和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成为了广东省刑事法律事务方面的专家。他办理了多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的刑事案件,如2011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遗孀遇害案,推动了共同犯罪因罪犯年龄不同而被判处不同罪名这一刑法理论的突破。

2016年,江迪彪带领所里的骨干党员们成立“劳模创新工作室”“个人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该工作室成立3年多来,为部队、学校学生、困难职工、退役军人等共开展普法讲座66场,法律援助53宗,法律帮助200多人次,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劳模创新工作室”被评为“惠州市2019年十大优秀公共法律服务获奖单位”。他积极承担广东省法律援助局和惠州市法律援助局指派的法律援助工作,鲜有推辞,尽心尽责办好法援案件,热心帮扶弱势群体,从业20余年办理法援案件300多宗,在各重大和疑难案件中总是留下奔走的身影,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

进部队、校园和农村基层普法

江迪彪是广东省内最早进入校园免费担任学校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之一,从1996年便开始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工作。他热心从事青少年法制教育,义务担任过惠州市第一中学、第七中学、演达中学、水口中学等十多所中小学的法律辅导员、法律顾问,共为师生、家长开展法律讲座200多场,累计听众20多万人。

自2001年起,江迪彪还坚持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特长为军队、官兵及其家属义务服务。他长期为惠州10支驻军部队武警担任义务法律顾问,为部队和广大现役官兵及其家属和退役军人解决涉军涉法法律纠纷等问题,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在部队举办法律讲座。近20年来,他为1300多名官兵义务提供法律咨询,为官兵代理调解或诉讼案件60多宗,在部队开展法律讲座170多场,赠送部队法律书刊近万本。

此外,江迪彪还深入基层为农村农民提供法律服务,经常到基层普法,先后担任博罗县罗阳镇莲湖村、新村村、湖镇新作塘村等村居的法制副主任,为“两委”及村民提供法律顾问与咨询服务,化解基层矛盾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在同事眼里,除了律师的本职工作,江迪彪生活中的多数时间都在义务为部队、学校、村居做法制宣传,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经常日夜颠倒,基本全年无休。因为有一半时间在做公益,他的收入也大打折扣。对此,江迪彪有自己的坚持,“不要光算小账,还要算大账,虽然收入少了点,但是能向更多社会人群普及法治观念,使他们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法律保护,值得!”

采写:南都记者 王瑜玲 通讯员 叶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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