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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养宠物,法律和文明都无法容忍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8月09日        版次:GA02    作者:

  短评

搬家时发现养了十几年的宠物狗年事已高,遂将其遗弃在附近一花园内,最终导致这条狗疑似被车辆撞击受伤、骨盆骨折。近期,上海浦东警方根据养犬登记信息找到了这名被遗弃犬只的主人,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其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了《养犬登记证》。

扔了自家的狗也要负法律责任?消息一出,不少“狗主”纷纷表示不解。与此同时,也有很多网友大呼痛快!

网友的这种情绪当然是有缘由的。当下在几乎每一个城市里,流浪犬都是无法忽视的存在。或满身泥污,或一身伤病,这些无主犬在大街上孤独地游走,寻找每一个填饱肚子的机会。市民投向它们的眼神里,有怜悯、害怕甚至厌恶,但更多的则是困惑:这么多流浪犬究竟从何而来?

绝大多数流浪犬,其前身都是宠物。也许就在人们目睹一只犬惊慌失措地在人群中间寻找自己主人的前一刻,它都可能还是“万千宠爱在一身”。但由于伤病、衰老,或因为主人迁居、心意转移,甚至也可能什么理由都没有,下一刻,这个曾经的宠物就成了一只无主犬。

怎么看待这种弃养宠物的行为?很可能至今还有不少“狗主”以为这是自家的私事。自己喜欢就养,不喜欢就丢弃,与外界有什么关系呢?但这无疑是一种误解。

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弃养宠物并不是一件私事,因为流浪犬一旦成为无主状态,就会给他人和社会带来困扰。可能影响市容,可能传播疾病,也可能惊吓他人,这些都是真实的隐患。

有鉴于此,当下不少城市出台养犬规定时,都会明确主人“不得弃养”。上海市最新的《养犬管理条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这也正是上海警方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

而在法律之外还有文明。在现代社会,养宠物越来越被认为是城市文明的一部分。既然上升到了文明的高度,在城市家庭里,一只犬和主人共同生活,它与主人之间就不再是单纯的动物与人的关系,而更像是存在情感、心理纽带的伴侣。

但一些狗主对自家宠物随意弃养,显然已远离了这种文明。“爱而加诸膝,恶而退诸渊”,这种喜怒的无常素来为古人所唾弃。而与此相近,当下不少人宠爱自家小狗的时候可以满足其一切要求,一旦嫌恶却又恨不能一下扔进垃圾箱,这还能叫养宠物吗?其当初的宠爱是否过于虚伪?

不论从法律还是从文明的角度,随意弃养宠物都是一种需要谴责的行为。只不过由于此前“不得弃养”的规定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很好地执行,人们对弃养仿佛司空见惯,所以这次上海警方的一纸处罚,反倒让公众有些惊诧了。

无论养狗与否,相信多数人都会支持上海警方的这次行动。不养狗的人,期望警方的处罚是一个有力警示,从此减少流浪犬的数量。而对“狗主”来说,只要其内心深处真把养宠物当作一种文明,那么他们看到大街上的流浪犬,一样会对遗弃者深恶痛绝。

处以罚款500元,力度似乎小了一点。但不要忽略最厉害的处罚在后面。吊销《养犬登记证》,意味着遗弃者从此失去了养狗的资格,这样的处罚其实比罚款更严厉。类似处罚的逻辑是什么?很简单,养宠物是一种文明,如果你达不到这样的高度,还是不养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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