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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网上二手交易“踩雷”,平台应担起更重的责任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7月03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当买来的物件一时半会用不上,放在家里又特别占地方,恐怕这时候很多人会选择“断舍离”,把那些不太合时宜的东西舍弃,选择一种简单清爽的生活方式。近年来,二手交易平台应运而生,不过,二手平台似乎却不如公众期待得那么可靠。7月2日,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平台上有卖家公然出售过期食品、假酒假包等物品,还有卖家违反平台规定和相关法规售卖防疫物资,部分工作人员甚至为发展平台付费会员姑息怂恿售假行为。

从整个电子商务的消费市场来看,二手平台的流量和需求或许不是最大的那个,但置于整个时代发展的背景下,无疑是消费市场中的一股重要力量。在互联网环境中,二手交易平台将闲置资源精准匹配,是当下连接买方与卖方最高效的方式,既避免了浪费,又在商品的不断流通中带活了新兴业态。尤其是在疫情期间,二手交易发挥了社会居民和社会生活之间润滑剂的作用。据新华社报道,因为既能“回血”又能省钱,网络二手交易平台在疫情期间活跃度大增。公开数据显示,部分平台近期单月新发卖家数、新发商品量双双大增,日均成交笔数及金额均创历史新高。

其中,“回血”的主体是卖方,省钱的主体是买方,两方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中介平台。因此,平台的定位就格外重要。是单纯划出一块交易地的跳蚤市场,还是承担着资质审查、商品监管和事后维权功能的“大型商场”,影响着二手交易的质量和体验。如今,二手交易平台被媒体报道为“假劣货集市”,这与某些电商平台最初被诟病为假货基地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相似性。彼时,在假货泛滥到要提出“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的口号后,电商平台的售假行为才在平台方和有关部门的联合打击下逐渐得到治理。因此,当电商发展了多年,已经形成了平台治理先例并出台了《电子商务法》等成熟的相关法规后,治理二手交易平台的售假现象或可沿着当初的思路进行。

治理的两股力量主要来自于平台和法规,法规这块已经相对成熟。以《电子商务法》为例,其不仅对于售卖商品的经营者做出规定,同时还厘清了平台的责任。就经营者而言,第十三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商品……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按照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就要负有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未尽到资质审核义务或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目前看来并未出现明显滞后,二手交易平台售假或许更多问题还在于平台自身。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是,二手交易平台是新兴事物,存活下来需要人气,老话说“场子得热”。若“场子不热”,有需求的消费者便找不到想要的商品,平台也就无法活得长久,这或许说明了为什么有些平台会姑息怂恿售假,不是不能管,而是不想管。当然,也应该看到二手交易平台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例如,与淘宝、京东等相比,二手平台的主体可能更多以个人为主,平台监管起来有难度;又如,二手平台的一些监管措施成为了售假个人引流的通道,交易并不在平台进行等。这些特殊性,平台在大倒苦水的同时更要想办法解决问题,一个思考的起点或许是,判断哪些是平台可以做到的,哪些是需要平台根据线索与有关部门进行联动的。

二手交易不能是碰运气,而要形成信任的体系,这一体系有赖于法律的保障,同时也期待平台扛起更多的责任,多方共塑成熟的网上二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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