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岁青年救人溺亡“见义勇为”申报启动

深汕合作区表示已找到证人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7月02日        版次:GA09    作者:王睦广

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近日,有媒体报道指浙江省台州市青年翁佳浩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鲘门镇一海滩因救人溺水遇难,家属希望为其申报“见义勇为”称号但需要相关证据材料,由此透过媒体寻找当时的目击者。事件引发了关注。

7月1日,据深汕合作区相关部门消息,6月26日下午,22岁浙江省台州市青年翁佳浩在深汕合作区鲘门镇百安村自然海滩溺水遇难,截至目前,深圳市公安局深汕分局(简称“深汕公安分局”)已找到同为参与救人者的证人,并初步判定逝者为救人遇难,深汕合作区方面已启动为逝者及相关救人者收集材料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工作。

据介绍,逝者是来自浙江省台州市的翁佳浩,今年年仅22岁,是一名退伍军人。事发当天,他和朋友相约到深汕合作区鲘门镇百安村自然海滩游玩。翁佳浩溺水失联后,深汕合作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全力开展搜救,在此期间,为调查逝者溺水原因,深汕合作区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跟进各项工作。经过几天的不懈努力,公安部门在东莞市找到了事件发生时的目击者香某,为逝者因救人遇难提供了佐证。据悉,香某既是现场目击者,也同是参与救人者。

据香某表示,事发时香某在现场游泳,听到了海面上有小男孩呼救“叔叔,救我”。香某立刻游过去救人,后小孩被救回岸边,上岸后被救小孩说那里还有另一个叔叔,请帮忙把那个叔叔救上来。香某得知后转身往海里救人,但已找不到人。据香某表示,当时小男孩曾称有个叔叔救他,但“突然间不见了”。后现场有人报警。

截至记者发稿前,深汕合作区相关工作专班见义勇为调查认定组已启动为逝者及香某收集材料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工作。同时,深汕公安分局将通过走访村民、寻找当日被救男童及家属等渠道,全面核实事发情况。深汕合作区已跟进相关善后工作,让逝者安息。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