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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研弄虚作假,仅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21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6月19日晚,西南交通大学就茅以升学院本科生陈玉钰在保研时,三门课程推免(不用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直接读研)成绩被修改,保研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一事做出通报。陈玉钰因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取消推免资格并记过;“打招呼”的父亲则被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

这起暗箱操作的升学违规事件有何隐情?从通报全文可以梳理出以下事实:第一,成绩被修改后,陈玉钰硏究生推免主干课平均成绩由82.457分提高至85.029分。主干课成绩排名由班级第8名提高至第5名;第二,时任教务处教务科科长尹帮旭分别于2017年1月、7月和12月受陈玉钰父亲陈帆所托帮助陈玉钰违规办理缓考手续,并在2016学年秋季学期和2018年秋季学期中存在两次课程成绩替代的违规行为;第三,陈帆是时任教务科科长尹帮旭大学本科阶段的专业课老师,在博士阶段两人为师兄弟关系。

通过这些事实不难发现,对孩子是非不分的爱战胜了作为一名老师所应遵守的师德师风;对同门对错不辨,超越了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所应遵守的规章制度。这个过程中,师德关、职责关完全失守。

但是,此事的处理结果多少令关注此事的公众有些意外,网友直言不讳:这是一种罚酒三杯式惩罚。其实,相关条例并非没有更为严厉的处罚,只是西南交大在为此事定性时作出了自己的判断。

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第十七、十八条中,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根据情节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一般情节轻重是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务科科长被免去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立即调离管理工作部门,降低岗位等级根据暂行规定显然被界定为了“情节较重”。

同时,涉事教师陈帆被记过的处分对应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的界定是情节一般;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则能够在《西南交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里找到依据:情节一般但影响较大的,进行诫勉谈话、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情节较重或影响重大的,在取消相关资格3年的基础上,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而当事女生被记过则处于学生纪律处分的第三类,该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中更为严厉的处分是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

这便是公众和学校的分歧所在。公众认为,在事关公平正义的问题上弄虚作假,尤其是校内教职员工相互串通属于情节严重且恶劣,而从学校的处理结果上看,其态度则在“情节一般但影响较大”和“情节较重或影响重大”两者中游移。这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违规的收益大于风险,通过弄虚作假帮助亲友挤掉一个名额,搞到名校的研究生学历,而违规被发现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不过3年,作为直接受益人的学生也只是接受记过的处罚,这无疑是一笔中低风险但高收益的买卖。

教育部等七部门于2019年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提出要严格违规惩处,治理师德突出问题,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从严查处后,如何处理高校教师参与保研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值得深思,而提高违规成本,严肃处理违规行为或许应该作为考虑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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