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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市场、保运转、降成本

鼓励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付50%预付款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18日        版次:GA04    作者:王美苏

南都讯 记者王美苏 昨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130场广州市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区块链发展和先进制造业集群专题)。会上,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胡志刚介绍了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市中小微企业受到较大冲击。”胡志刚说,但随着现阶段疫情防控新形势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的变化,广州市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也发生了转变,中小企业尤其是外贸、服务行业,面对的主要困难已转变为市场订单减少、流动资金紧张、成本压力加大等。

针对上述变化,广州市于6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着力点转变为帮助中小微企业拓市场、保运转、降成本上,共6个方面20条措施。

延长租金减免时间。对承租国有物业用于线下实体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承租公租房、直管公房、人才住房的单位和个人,减半收取4、5月份租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物业等减免租金或延期收租,给予减免当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继续强化金融支持。用好国家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展期或续贷。将“银税互动”工作受惠企业范围扩大至M级。充分利用广州市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广州市应急转贷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投放信用、应收账款和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产品,支持对中小微企业的续贷。

推动制造业协同复产达产。建立企业直通车网络服务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服务全覆盖。优化产业链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适当提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或订单融资比例,以及预付款融资或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比例,鼓励核心企业通过融资对接平台确认账款。鼓励国有企业开放空间载体、应用场景,积极采购中小微企业产品。

支持商贸服务行业复工营业。疫情期间允许零售和餐饮企业采取“店铺外摆”开展促销活动和提供餐饮服务。推动直播电商在专业批发市场的应用。推动展会向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参加开拓国际市场重点线上展会的参展费用予以支持。对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旅行社,暂退80%质保金。

加强外贸企业帮扶。对加工贸易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改造予以扶持。对加工贸易进口超出其基准目标值的部分给予奖励。对加工贸易保税料件或制成品内销年底前暂免征收缓税利息。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首次贷款予以贴息。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费率、资信收费下降30%以上。引导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推动跨境电商企业零售出口货物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政策加快落地。

加强政府采购支持。在政府采购中对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不低于8%的扣除。鼓励对中小微企业支付50%预付款,免收取履约保证金,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免抵押线上融资工作。鼓励委托旅行社、酒店承办培训、会议活动,委托餐饮企业提供用餐供配服务。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及时验收结算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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