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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络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特邀大咖开专题研讨会

专家建议增设网络犯罪新罪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11日        版次:GA08    作者:蒋小天

6月10日,20余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应邀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如何打击网络犯罪建言献策。 最高检供图

在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作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我们还有很多不足,要努力跟上,网络犯罪魔高一尺,检察办案就要努力于道高一丈!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南都讯 网络犯罪高发态势之下,网络犯罪取证难、追逃难如何解决?6月10日,20余位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应邀来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如何打击网络犯罪建言献策。据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网络犯罪数量已占犯罪总数的三分之一,且每年以30%左右的幅度大量增加,成为第一大犯罪类型。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络黑灰产业链从业人数已超过150万,市场规模达到千亿级。会上,多位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直陈当前打击网络犯罪的痛点难点,并建议要在立法上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推广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办案中的运用,创新办案方式、形成检察合力,加大力度打击网络犯罪。

专家建议增设“利用计算机妨害业务犯罪”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介绍,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网络犯罪案件数量逐年大幅上升,年平均增幅达30%以上。疫情期间,网络犯罪更占据办理犯罪案件的三分之一,主要是诈骗和售假犯罪。“随着云技术、区块链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新型网络犯罪层出不穷,司法办案既要厘清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的界限,既要为技术发展提供空间,又要有效防范可能带来的风险。”孙谦开门见山,“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我们诚邀专家一起加强交流对话,通力研究合作,为构建清朗的网络空间贡献智慧和力量。”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率先发言。周光权说,在目前刑法修正案立法中,规定了网络犯罪的核心罪名如非法侵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还规定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边缘性罪名,同时刑法还针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设立了指引性条款,但针对新型网络犯罪上仍存在适用不足等难题。

他就此建议,需专门增设“利用计算机妨害业务犯罪”这一新罪名,以进一步弥补过往的法律空白。他还特别强调,目前民营企业中有数量庞大的科技型企业,需要通过网络开展业务,“增设新罪名,也是对企业给予更好的平等保护的重要举措。”周光权说。

检察官现场列举11个办案难点

“网络犯罪反侦查手段强、有意割据证据链,电子证据取证难、异地协作追诉难,法律适用争议大,追赃挽损难……”会上,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吴美满现场一一列举办理网络犯罪的11个难题,她的发言得到了不少来自实务部门代表的认同。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董彬坦言,尤其是在办理网络金融案件中,难免遇到难题。“比如犯罪的跨域性与传统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冲突。如何判断涉网证据是否受到污染的问题,还有涉网财产追缴中诉讼主体缺位导致财产追缴不能等问题。”

针对实务部门人员的痛点难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品新更是在会上直言不讳:“面对动辄千亿元,涉及十几万人,上百亿条信息的网络犯罪,我们仍然在沿用传统的办案机制办理案件。”

通过调研,刘品新发现,地方办案往往仍较为依赖口供和证人证言等言辞证据,而上述证据往往难以证明网络犯罪的主要案件事实,在办理上容易酿成冤假错案。

“网络犯罪走向了新科技时代,但是办理犯罪还是传统时代。”刘品新就此建议,检察机关在应对新形势时,应当真正拥抱新科技,在办案中亦要注重运用新技术,“要尝试利用大数据、区块链来辅助办案。”

吴美满也对此表示赞同。她认为,这不仅源于电子证据的取证更加依赖专业素养和专业技术,同时司法人员也急需改变传统的依赖口供的办案思维。

网络犯罪“魔高一尺”,检察办案须“道高一丈”

一边听在座20余位代表的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一边在笔记本上记录,代表一一陈述意见,3个多小时的研讨会已近尾声,不少参会者表示,这场研讨会打开了一扇汲取知识养分的窗。

听完发言,张军表示,检察机关要在刑事追诉中承担主导责任,不然就会落在形势发展的后面。“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犯罪和国家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以及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密切相关。在发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作用维护网络安全方面,我们还有很多不足,要努力跟上,网络犯罪魔高一尺,检察办案就要努力于道高一丈!”

张军强调,网络空间要有法治保障。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新的更高需求,许多是通过网络空间来感受的。检察机关不仅要履行好刑事检察职能,严惩网络犯罪,还要履行好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维护好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各项权益。“网络空间治理要落实责任。企业、社会、公民、执法司法机关均有各自法定责任。检察机关作为重要司法机关,必须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群众利益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承担起网络犯罪追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等责任,促进打造健康清朗的互联网。”张军说。

南都记者了解到,最高检近期专门成立了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并成立网络犯罪理论研究中心。可以预见的是,下一阶段,检察系统将对打击网络犯罪“动真格”,出实招。

南都记者 蒋小天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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