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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发布

聚焦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 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6月11日        版次:GA05    作者:

南都讯 日前,《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要求,聚焦攻克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加快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乡村振兴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如期完成,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乡村振兴五年见到显著成效、十年实现根本改变打好坚实基础。

脱贫攻坚

鼓励单位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全面完成脱贫任务。全面排查解决短板弱项,对脱贫任务重、脱贫难度大、脱贫率低的市、县(市、区)和村进行全程挂牌督战,对特殊贫困人口落实兜底保障。

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保持现行帮扶机制、帮扶责任和帮扶政策稳定不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现行帮扶关系不脱钩、驻村工作队不撤离、对口帮扶力度不减弱。建立常态化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

做好考核验收工作。从严从实开展扶贫成效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严把贫困退出关,坚持“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目标标准,稳妥有序做好贫困退出工作,加强对贫困退出的抽查评估,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建立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机制,推动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深度融合。

强化消费扶贫创新推动社会扶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等深度融合,发挥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产品交易市场作用。鼓励各级财政预算单位优先采购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物业服务。继续办好全国扶贫日和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持续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

高标准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工作。

公共卫生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运行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除惠州、江门、肇庆市以外的珠三角地区其他市率先实现城乡垃圾分类全覆盖。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韶关始兴、乳源,梅州梅县、蕉岭、大埔,惠州龙门、江门开平、湛江廉江、肇庆德庆,清远清新、阳山,云浮新兴等12个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建设。

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总结推广珠海斗门“厕所革命”经验做法,推动农村厕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维市场化、监督社会化。

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健全县镇村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处置能力。推动更多定点医疗机构上线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工作。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

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加快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加快培育农民健康生活方式。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严厉打击非法捕猎、滥杀、加工、贩卖、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

美丽乡村

打造粤港澳大湾区“2小时美丽经济带”

扎实推进农房管控。制定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的正面、负面清单,率先在示范市、县、镇、村和“四沿”地区开展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

扎实推进农村风貌提升。推进农户房前屋后院内、村道巷道、村边水边、空地闲地绿化美化。

深入推进珠三角农村五大“美丽行动”。推动珠三角地区“美丽家园”“美丽田园”“美丽河湖”“美丽园区”“美丽廊道”行动见到明显成效。

加快推进“万里碧道”建设。

大力发展农村美丽经济。以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等为重点,支持打造一批集生产、加工、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农业主题公园、湿地公园。以韶关、河源、惠州、汕尾、江门、阳江、肇庆、清远等为重点,支持加快建设特色精品村,围绕名山、名湖、名村连线连片建设美丽农村,连线连片开发农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农业、森林康养,打造粤港澳大湾区“2小时美丽经济带”。

保障农产

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市长负责制考核

加快建设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加快以中心镇为单位的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将最低生猪出栏量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

加快推进大湾区“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水缸子”建设。落实“米袋子”省长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纳入防疫等各类应急优先保障机制。

加快打造岭南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深入推进“一县一园”“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程,重点打造菠萝、荔枝、茶叶、柚子、生猪、深海网箱养殖和农产品冷链物流等7个岭南优势产业带和一批地方特色产业园,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

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

深入推进“粤字号”农业知名品牌创建行动。

推进农民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工程和“乡村工匠”“农村电商”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和增收致富。

公共服务

行政村实现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

全面加强“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建设。

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珠三角地区城市配套管网向农村延伸。

加强现代农业设施和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促进县域内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加快补充农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组织开展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素质结构。持续增加基础教育学位供给,将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行政村实现农村普惠性幼儿园全覆盖。扎实推进农村学校少年宫建设。依法落实各级政府教育支出责任,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全省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以“庆丰收、迎小康”为主题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

基层治理

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

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作用。加大在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健全农村治理工作体系。

调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深入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

深入推进平安农村建设。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渔霸”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基层正风反腐。深化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

政策保障

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

优先保障“三农”投入。进一步扩大市、县统筹使用涉农资金比例,全面实现从省直部门主导向市县政府主导转变。

优化乡村规划体系。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

破解农村发展用地难题。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农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涉农市县各级应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推动人才下乡。探索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倾斜,进一步落实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工作。

强化农业金融服务。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对机构法人在县域、业务在县域的金融机构,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

抓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在全省未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地区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扶持1682个行政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和落实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

切实强化督查考核。健全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全面考核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取得重大进展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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