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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两所高校明确退住宿费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5月15日        版次:GA07    作者:周宇

南都讯 记者周宇 近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发布消息,均明确对2020年春季学期的学生住宿费清算后进行相应退费。

4月10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明确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日前,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已经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实际情况在本学期结束之前合理退减。

具体办法是,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300天(每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学校根据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住宿费,多出部分给予清退。该学期尚未收取学生住宿费的学校,按学生统一安排返校日至本学期结束日按自然日计收。

5月10日,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微发布消息称,决定对2020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天数进行结算,近期将分批陆续合理退减住宿费。退费将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卡,留学生的退费因无法跨境结算,待返校后统一补发或抵顶以后住宿费。

5月14日,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官微发布消息称,将分批对学生住宿费清算后进行相应退费。由于退费事宜与返校日期密切关联,目前学校已将学生返校方案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审批。具体退费额度将根据上级批准返校日期计算实际住宿天数予以退费。此次退费涉及人数较多,分布面广,退费工作将分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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