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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抗体检测拟纳入广州医保

定价三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45元,一级医院40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4月26日        版次:GA05    作者:董晓妍

南都讯 记者董晓妍 4月24日,南都记者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获悉,该局发布《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下称“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本次抗体测定项目名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内涵包括IgG、IgM,医疗服务价格为:三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45元,一级医院40元。

意见稿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粤发改规〔2019〕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61号)等要求,现制定“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项目价格,疫情结束后酌情调整。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0〕61号)明确,新冠肺炎抗体检测按“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抗体测定(编码250403069)”项目收费(暂未定价),如需收费,各地市可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及时制定价格。

根据意见稿,所定价格50元/项为本项目最高价格,为三级医院定价;其次是二级医院45元,一级医院40元;每项测定计费一次。鼓励各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逐步降低服务价格。同时,广州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本项目的,按规定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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