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图片侵权判赔金额有了依据

    “现在开庭!”4月17日,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张春和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摄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该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侵权方需赔偿权利人1300元,整个庭审仅用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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