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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全国首个突破性改革创新程序规定

南沙自贸片区形成658项制度创新成果 42项全国推广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4月22日        版次:GA04    作者:王美苏

南都讯 4月2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第85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挂牌五周年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当天,南沙自贸片区还发布了全国首个突破性改革创新程序规定。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创新工作局局长刘家君表示,随着南沙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为进一步加大自贸试验区压力测试,南沙正式发布全国首个突破性改革创新程序规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突破性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程序规定》)。

刘家君介绍,《程序规定》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首次界定突破性改革创新的具体内涵。其中指出,突破性改革创新是指符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方向的重大事项,包括国家、省、市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重点文件部署,或为暂时调整或停止适用现行法律法规探索先行先试经验,或揽责涉险、打破常规和惯例,对现有体制机制进行重大突破的创新事项,通过内涵界定,便于创新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先行先试程序;二是体现保护创新、规范创新的立法宗旨。《程序规定》明确了突破性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基本程序,为创新工作提供一般的程序遵循,促进依规有序开展改革创新。其中,可行性评估保证改革创新的可行性和高质量;集体决策对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并有效地分散化解创新单位在改革创新中面临的风险和压力。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上级部门和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改革事项的进展,对风险进行预判把关,让创新单位撸起袖子、放开手脚,大胆推进改革创新;三是明确统筹协同和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值得一提的是,为鼓励干部大胆创新,《程序规定》对失误进行容错,最大限度保护创新单位和干部的担当作为。明确凡是通过基本程序推进的突破性改革将最大限度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让积极创新、担当作为的干部放下包袱,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刘家君说。

一号楼工作室

采写:南都记者 王美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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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沙自贸片区发布年度十大创新成果

昨日发布会重点介绍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挂牌五周年重大制度创新成果。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副主任潘玉璋表示,挂牌五周年,南沙自贸片区累计形成658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42项在全国复制推广,104项在全省复制推广,196项在全市推广实施,“跨境电商监管新模式”“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模式”“智能化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平台”三项创新经验入选商务部最佳实践案例。

会上,潘玉璋还发布了南沙自贸片区2019-2020年度十大创新成果,他表示,该十大成果突破了过往制度创新存在的碎片化问题,实现了各领域系统集成创新。一是全域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南沙模式;二是打造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服务新模式;三是打造首个“无证明自贸区”;四是构建全域数字化税收服务机制;五是搭建首个全球商品溯源标准体系;六是打造智能保税分拨监管新模式;七是构建“1办法+3平台”知识产权工作新体系;八是构建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机制;九是首创海洋公益诉讼新模式;十是打造“境内资产抵押、境外资产保理”跨境融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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