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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套公租房将惠及大学城高校无房新职工

整体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仍需租赁的,最多可以续租1次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4月04日        版次:GA05    作者:李文

南都讯 记者李文 通讯员穗建 记者从广州市住建部门了解到,广州推出了面向大学城12所高校整体租赁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1512套。

由高校整租后再向教职工配租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租房项目为大学城佳苑,总套数为1512套,面向大学城12所高校供应,(按院校代码顺序)依次为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各高校与广州城投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整体租赁后,再向符合条件的在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本单位教职工配租(优先分配给教师)。

为方便集中管理,原则上同一用房高校的房源集中在同一栋楼或同一楼层。房源点户型选择方面,原则是1人(1户)1点、1种户型,由各高校负责汇总本单位职工的需求。

面向35岁以下无房教职工

据介绍,纳入本次整体租赁范围的在大学城校区工作的教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18周岁以上(含本数),35周岁以下(含本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以上职业技术资格,不受年龄限制。

(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

(三)符合本单位分配管理方案的其他条件。

总租赁期最长不超过10年

城投住房租赁公司与各高校签订的整体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5年。期满后仍需租赁的,最多可以续租1次,总租赁期最长不超过10年。

关于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具体申请对象、申请方式和所需提交的申请资料等,详见市住建局官网《关于广州市2020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受理申请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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