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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野生动物禁食令,要细化名录做好衔接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3月06日        版次:GA02    作者:南都社论

2月24日,《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正式施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竹鼠作为“三有”保护动物亦在本次禁食行列,竹鼠养殖业从业人员均持观望态度,但有养殖场老板表示,每日喂养竹鼠消耗近2万元,不知何去何从。

新冠肺炎疫情凶猛,中间宿主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舆论对食用野生动物的义愤不难理解,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确有必要。然而,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却不是一个禁字就能了事,需要“一条龙”的配套措施,防止产生更多新的问题。

首先,野生动物禁食令的顺利执行,需要及时出台可食用的禽畜及动物名录,以免因政策不明造成误伤和不必要的损失。我国的动物养殖业十分发达,绝大多数是用于食用,比较常见的有田鸡、甲鱼以及近年来十分受欢迎的竹鼠等,上下游产业链牵连甚广,不仅有专门的养殖场,也有专门的食肆,尤其是以牛蛙为主营食物的食肆近年来在城市中大为红火。

此前,由于政策不明朗,一度引发牛蛙、甲鱼将被禁食的猜测,深圳推出的禁食条例征求意见稿,没有将人工繁育和饲养的龟、甲鱼、蛇和田鸡等列入可食用范围,更令疑虑加深。这才有了说法。但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这一政策成立,不能靠每一种动物单拎出来发通知,应尽快出台清晰详尽的“白名单”,立法、执法才能有所依据。

其次,对于竹鼠等有正规养殖业及经过成熟检疫系统的人工养殖“野生动物”,“一刀切”禁食的做法仍有待商榷。野生动物传播病毒的风险,主要在于未经检疫。多年来,法律上受保护的真正的野生动物,现实中一直被狩猎、食用,禁而不止。如果不加强相关监管和检疫防控,也不为养殖业“善后”,一味扩充禁食名单,不仅不能保证安全,还可能将大量被人工养殖动物占据的市场推进灰色地带,让人工养殖的动物成为“野生动物”甚至被真正的野生动物替代,反而会增加病毒传播的风险。

对于啮齿类动物,究竟是无论是否经过检疫只要食用就有传播病毒的风险,还是经过检疫就能达到安全食用的标准,需要研究来解答。但不管是全面禁食,还是列入禽畜类规管,都不能对它们背后的大型养殖业和从业人员视而不见,不能让正当商人为疫情买单,承担当中的损失和代价。

以竹鼠为例,单广西就约有10万农民在家养殖竹鼠,占全国七成年产值,保守估计约28亿元以上,有数据指全国有2500万人工养殖的竹鼠。随着疫情的暴发,竹鼠一夜之间从“金竹鼠”沦为“罪魁祸首”,合法养殖者如果一直被拖着只会血本无归,他们显然不是疫情的始作俑者,也不该成为被牺牲者。如果竹鼠或任何此前经正规人工养殖的动物被禁食,政府应在宣布禁食的同时出台补偿方案,给出合理补偿。不仅要有,而且要快。

2月24日,人大法工委发言人的确提及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但如果没有中央财政补贴、没有具体方案、没有大力推行,地方政府没有动力也几乎不可能自行补偿。实际上,受访养殖户也的确没有被地方政府联系商讨补偿事宜,只能自行承担竹鼠的持续养殖费用和相关损失。

禁食野生动物,怎么禁应给出理据,尽快出台方案,明确可食用动物名录,并对合法养殖户给予合理赔偿。这一切都刻不容缓,不该有无辜的人为疫情买单,也不要为将来埋下更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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