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十二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确诊患者不接受治疗、隔离或判刑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2月07日        版次:GA05    作者:张沛

南都讯 2月6日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十二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广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情况,省法院副院长胡鹰在发布会上表示,对于确诊或疑似病例不接受治疗或隔离管理并且恶意或放任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确诊患者不接受治疗或隔离

致人重伤死亡的最高判死刑

近日,广州海珠区一位确诊患者因不配合检查被立案侦查,对于这类确诊患者不接受治疗或拒绝隔离的,如何定性和处理?省法院副院长胡鹰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相关人员和单位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不配合执行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严重传播危险的,构成刑法第330条规定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确诊或疑似病例不接受治疗或隔离管理、并且恶意或放任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此外,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和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胡鹰表示,法院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贯彻从快从严精神,准确定罪量刑。

租金、银行贷款延迟交付产生纠纷

法院会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实际情况

疫情期间,很多经济活动受到影响,比如租金、银行贷款延迟交付等。对于这类纠纷,法院如何处理?中小企业能否延迟还贷?胡鹰表示,如果此类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将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金融政策,依法妥善处理有关纠纷。

胡鹰表示,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调解力度,努力促使银企和解;鼓励并争取金融机构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促成涉案企业展期或续贷,依法并重保障金融债权和企业生存发展。

关于合同是否解除,租金延期支付和减免的问题,胡鹰表示,因政府采取防控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由于疫情影响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首先要保障相关当事人的民事请求权,同时要根据具体案情,结合当事人约定、所在地疫情的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合同是否解除及损失承担,总体应当适用公平原则处理。

对于旅游、住宿、餐饮、运输等服务合同,因疫情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费用的,在查证属实后一般应考虑依法予以支持。对于租赁合同,因疫情致使合同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予以调整。

  疫情通报

  广东新增26例 累计970例

截至2月6日12时,广东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970例。2月6日0-12时全省新增确诊病例26例。新增确诊病例中,广州15例、佛山7例、深圳2例、肇庆1例、汕头1例。另有疑似病例167例。有3530名密切接触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在院的918例确诊病例中,轻型36例,普通型766例,重型84例,危重型32例。新增出院3例,累计出院52例。无死亡病例。

手机看报
分享到:
返回奥一网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