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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地开工 须备齐5至7天的口罩

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台账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2月07日        版次:GA06    作者:李文

南都讯 记者李文 2月6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紧急通知,部署建筑工地复工前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全市所有新建、节前停工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开工、复工,防控必需等相关项目除外,并要求项目开工前备齐工地5至7天的口罩、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

对所属员工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对于复工(含新开工)时间,《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建筑工地复工前后疫情防控管理的紧急通知》中要求,全市各区所有新建、节前停工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含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不得在2月9日24时前开工、复工(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其他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除外)。进场人员管理方面,要求各区住建局(含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市质监站要指导辖区内住建领域各从业单位对所属员工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属开展摸排,建立名册,作专档管理。

湖北地区返岗人员需要隔离14天

具体来说,春节前和近期已返回湖北地区的工人或途经湖北的相关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其暂缓返回广州。近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或与湖北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返岗人员,从业单位应安排上述人员进行不少于14天的居家隔离健康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进场。

接触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人员的,应立即报告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不少于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异常后方可进场。《紧急通知》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台账,落实所有返岗(含新录用)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

总包单位负责配备专职卫生员

什么情况下可以复工或新开工?《紧急通知》要求,必须具体以下相关条件,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或者复工。

必备条件包括,成立项目疫情防控指挥部,编制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购置足够的疫情防护用品,各项目要根据工程的规模及开工后工人返岗人数的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体温检测仪器、消毒用品、医用外用口罩等防护用品、设备,其库存数量不得少于工地5至7天的实际消耗量。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配备足够的专职卫生员,负责监测体温、通风消毒、发放并监督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宣传教育等。各项目对工地所有人员每天早晚进行不少于两次体温监测,并做好记录。对进入食堂、会议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

项目要设立健康观察场所

此外,还要求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专门设立符合要求的健康观察场所,对近期来自或者去过、途经疫情重点地区及近期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含与已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者有接触)的返岗人员进行不少于14天的健康观察;

全面开展消毒和环境卫生清扫,每天早晚要对办公室(项目部)、工人宿舍、工地食堂、洗浴间、厕所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防疫消毒,每天不定时对人员集中场所(如宿舍、办公室、食堂等)通风、清扫卫生,清运垃圾,疏通、清洗下水道以及开展除“四害”工作。

要尽量避免集中办公、集体活动,充分利用网上会议系统、办公软件等互联网手段开展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食堂所有餐具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后才能使用,采取分时段就餐和分餐制,不得聚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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