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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布

防噎防烫防跌倒 养老机构须能“九防”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1月14日        版次:GA12    作者:胡明山

我国养老服务领域首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近日公布。1月13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民政部等部门负责人就《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以下简称“标准”)做了解读。

民政部副部长高晓兵介绍,针对养老机构服务管理中存在的噎食、压疮、跌倒以及他伤、自伤等9种服务风险,标准明确了预防和处置相关风险的规范要求。据了解,2017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领域已先后颁布了三个国家标准。高晓兵表示,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基本形成”。

入住养老机构前应作风险评估

南都记者了解到,所谓强制性标准,是指为保障人体的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如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等。作为养老服务领域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在预防和处置养老机构常见服务风险方面有非常明确的规范要求。

吹风会上,高晓兵介绍,标准框架主要有基本要求、安全风险评估、服务防护和管理要求等内容。

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在服务防护部分,标准明确了养老机构内预防和处置噎食、压疮、坠床、烫伤、跌倒、走失、他伤和自伤、食品药品误食、文体活动意外等9种服务风险的相关要求,是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管理的“九防”。她指出,这些是目前养老机构中老年人容易受到人身伤害、迫切需要统一规范的9种情形。

高晓兵介绍,标准在安全风险评估方面,明确老年人在入住养老机构前,应当进行服务安全风险评估,“这是精准做好养老机构安全防范的第一关”。

在基本要求部分,标准明确了养老机构应当符合消防、卫生与健康、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建筑、设施设备标准中的强制性规定及要求,对养老护理员培训、建立昼夜巡查和交接班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提出了要求。

3年解决安全隐患40多万项

我国老年人口已达2.5亿左右,面临全球规模最大、速度最快、持续时间最长的老龄化进程,养老服务日益急缺。南都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我国在对养老服务领域的监督管理上有“放”也有“收”。

去年初,我国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将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管,进一步放开了养老服务市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田世宏在吹风会上介绍,在此背景下,我国急需出台强制性国家标准来细化和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的有关技术要求。“这样一方面能够引导养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也能支撑依法、依规、依标准开展事后监管,保障养老机构规范化的服务和行政执法监管的科学性、公正性。”他说。

在事后监管方面,自2017年以来,民政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大范围、拉网式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集中解决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高晓兵介绍,3年来共解决隐患问题40多万项,有力提升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养老服务领域已有三个国家标准

2017年以来我国养老服务领域已先后颁布了三个国家标准。高晓兵表示,此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颁布,明确的是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红线”,“标志着我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基本形成”。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2017年12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颁布,填补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国家标准空白,明确了保障养老服务质量的“基准线”。

随后的2018年,《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颁布,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国家标准空白,健全了养老机构分级标准体系,“明确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等级线”。

除了这三个标准,今年1月2日,民政部颁布《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要求做好评定结果的衔接互认。

高晓兵表示,这三个国家标准和实施意见是相互支撑、各有定位,“初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标准和评价体系的框架”。

采写:南都记者 胡明山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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