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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委员、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汪洪:

关注女性权益保护 呼吁反家暴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20年01月13日        版次:GA06    作者:魏凯

反家暴

“家暴是老问题,需要新办法,反家暴是大问题,需要小切口”、“我呼吁,《广东省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尽快出台,多部门联动构建综合性反家暴工作体系”……一袭白衣,英姿飒爽,省政协委员、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汪洪亮相委员通道。掷地有声的提案“让家暴无处遁形”,让汪洪委员得到了媒体广泛关注。

“法官委员”关注女性权益保护

目前担任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院长的汪洪曾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等光荣称号。在2018年首次作为省政协委员履职时,汪洪就带来了热门提案,建议设立“父母分享带薪育儿假”,将母亲生产后的产假调整为由父母双方共享,减轻女性的负担,彰显男女平等,促进家庭和谐及孩子的成长。

对于提出的提案成为热点,汪洪认为结合自己的工作,她的提案比较贴近民生,作为妇联界的委员,她也更关注女性权益保护,这些社会问题都容易引人关注。

两年多的省政协履职经历给汪洪的生活带来很大改变,在工作上会结合履职有所侧重;在学习上,汪洪参与了更多的视察调研;在生活上,孩子也会与自己讨论相关的提案。

来参与此次政协会议前,汪洪的家人和同事也希望她能够通过政协,多为社会和老百姓呼吁和提议。汪洪点赞委员通道说,“关注和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在委员通道得到更多的关注,相信对推进我们关注的问题有更多的帮助。”

将情节严重的加害人列入失信名单

针对去年网络上曝出的家暴事件,汪洪的提案再次成为热议话题。她在提案中指出,检察机关可以对家暴行为发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还要将情节严重的加害人列入失信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

汪洪透露,广东省的《反家庭暴力法》配套实施办法已经提请审议,今年有望出台。其中目睹家庭暴力的儿童也将被列为受害人,可以受到救助,“这是一个创新”。对于如何取证?汪洪表示目睹家庭暴力的孩子大多无法像成人一样,比较畅通地表达出来(家暴的过程),需要各部门的联动和主动介入。

反家暴的实施最大的司法困境,还在于如何正确地面对家暴从“家务事”变成了“社会事”,汪洪表示,即使是大力地去保护需要救助的人,他们有时在心态上是会有抗拒的。“包括我今天的建议里面没有提到对加害人进行罚款,因为他的另一半(受害人)或者他的父母就是他的家庭成员,他的罚款也是他的家庭财产,受害人是不愿意接受这样的罚款的。”

此外,其他障碍还包括受害人公布细节不足对取证带来难度,如何确定家庭成员的责任等。“接下来我们也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对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一些司法解释,包括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最后,汪洪提出“反家暴与性别无关,只要是受到了暴力行为,我们就应该去保护他们。”

  感言

关注和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在委员通道得到更多的关注,相信对推进我们关注的问题有更多的帮助。接下来我们也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对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一些司法解释,包括对家庭暴力的界定、举证责任的分配,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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