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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农民拆旧复垦 可获75%收益及农田

此方案为全国省级层面首推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8年03月09日        版次:AA14    作者:余毅菁

    南都讯 记者余毅菁 通讯员祝桂峰 张普辉 黄华坤 冯建奎 农民的福利来了!广东农民复垦农田将既能获得收益还能获得土地。昨日,省国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省政府近期下发的《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试行)》(下称《方案》)进行解读指出,为贯彻十九大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广东农村今年将全面推行拆旧复垦,对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建设用地以自愿原则进行复垦农田,腾退的建设指标将在全省流动买卖,收益75%归农民,复垦的农田仍为农民所有。此方案为全国省级层面首推。

    复垦指标75%收益归农民

    据介绍,2016年末广东省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82.19万公顷,占全省建设用地面积的40%,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达242平方米,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2 .5倍,利用较为粗放。省国土厅副厅长杨林安指出,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占用了大量建设土地资源,且由于无人居住管理,容易形成安全隐患和卫生死角,影响村容村貌。

    广东省政府于今年1月15日印发《方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动农村拆旧复垦工作。《方案》明确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迁,拆旧需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并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才能进行拆迁复垦。此外,《方案》明确强调,复垦后形成的农用地人由原土地使用权人按农用地用途使用,复垦指标卖出后净收益的75%都归原土地使用人。也就是说,农民拆旧复垦,获得75%收益同时,也能收回复垦的农地继续使用。

    复垦指标可全省流转买卖

    拆旧复垦农民如何获得收益?《方案》指出,通过拆旧复垦盘活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村量建设用地,将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将会通过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的方式在省内流转。也就是说,粤东西北地区的复垦指标可以流转到珠三角地区使用,既能缓解珠三角地区迫切的建设用地需要,也能增加农村农民收益。

    《方案》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在珠三角9个地级以上市(不含龙门县等9个县)范围内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含“三旧”改造用地),应当与全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形成的复垦指标挂钩,没有买复垦指标或者复垦指标不足,都不能出让商业、娱乐、和商品房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此外,《方案》也提出,复垦指标将会优先保障2277个省定贫困村以及韶关市如愿瑶族自治县等34个县(市、区)拆纠纷垦形成的复垦指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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