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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应警惕什么样的封口费
日期:[2009年5月6日]  版次:[AA30]  版名:[个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开放专栏

  去年,央视还曾义正辞严地曝光百度的“医药竞价黑幕”。现在,央视却被爆出,百度在今年第一季度猛增“市场营销支出”,向央视支出了近4000万元的广告费。

  百度的巨额广告费支出是在遭央视曝光后,这不能不令公众联想,百度之所以付出如此大的代价,是否和遭央视曝光有关。尽管对此目前尚无直接证据,公众也不得不怀疑,此前央视曝光百度的正当性———央视的曝光到底为了公共利益,还是为了获得百度的广告?

  这种怀疑早在今年央视春晚之后已在坊间盛传———百度在今年春晚做了向全国人民拜年的特写形象广告,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已握手言和化敌为友。那些曾为央视揭黑欢呼的人们,顿时只剩下了被“正义”戏弄的愕然感。当时圈内人多有推测,百度一定为此付出了不菲代价,但没有人料到会是近4000万元的花销!

  尽管这只是一种尚嫌证据不足的怀疑,但不能因此小看这种怀疑背后的真问题———即在当下的中国,媒体如何保证不滥用话语权去换取商业利益,或媒体如何在商业资本的利诱面前保持职业操守?

  可以说,现状是令人担忧的,媒体为商家遮掩丑闻、歌功德的现象已越来越普遍。目前的中国媒体,特别是市场化媒体,广告是其最重要的生存方式,商家就抓住了这一媒体七寸。例如,在三鹿、蒙牛出事前,国内各大媒体对它们都一律唱赞歌,做正面报道。不是它们之前没有负面报道,而是金钱指挥了媒体。

  另一方面,某些媒体还利用手中的话语权,对广告之贪婪,常常到了没有底线的地步。如前段时间,深圳某媒体为了逼迫深圳知名品牌比亚迪公司投放广告,竟用七八个版面对其做负面新闻。对比山西封口费事件,那些拿封口费的记者只能算小贼而已,那些拿媒体公信力“公器私用”的媒体才是大贼、老贼。这才是最需要警惕的“封口费”,因为这不是牵涉到的几个不良记者,而是整个媒体业的公信力沦落。可惜现实却常是“窃钩者诛,窃国者诸侯”,这种行为已成了媒体行业的一大潜规则而被诸多人容忍。

  并且,这种“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媒体潜规则,亦衍生出了庞大的利益链。如南方都市报昨天报道,“网络删除”已成为一些人的生财之道,其中一家公司仅用一周时间就把客户指定的负面新闻从几家主要网站成功删除,其一单业务收费万元以上。

  这使我们看到,市场化虽然使许多媒体繁荣起来了,但另一方面,商业化也在扭曲整个媒体。

  在山西封口费事件后,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调查中发现,当时真正市场化程度高的报刊没有出现在领取封口费的名单中。一位出版总署的官员做出乐观判断:“这证明在市场竞争环境下,那些市场化良好的媒体是能保持新闻职业操守的。”但现在看来,媒体在市场化过程中尽管可提高记者的操守,但媒体自身却很容易拜倒在商业资本脚下,即小节易守大节失守。

  我想,长此以往,被商业高度扭曲的媒体不但不会成为推动中国发展的进步力量,反而会成为各利益集团鼓噪谋利的工具,媒体的正义性会丧失殆尽。故而,如何限制商业化对媒体公共功能的侵蚀,如何限制媒体滥用话语权谋取商业利益,应成为媒体市场化进程中最重要的制度建设议题之一。否则,山西式“封口费”限制住了,各种各样的广告费式“封口费”却会泛滥甚至摧毁中国媒体业的公信与公共功能。

  □傅剑锋(作者为南方周末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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