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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停产工厂的复活之路
日期:[2009年3月29日]  版次:[AA14]  版名:[深度]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宏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第二车间的机器又转动了。王华荣既是债权人,也是这里新的“老板”。
  宏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第二车间的机器又转动了。王华荣既是债权人,也是这里新的“老板”。
  宏盛公司的复工,无论对债权人,还是老板、工人,可能都是利好。
  宏盛公司的复工,无论对债权人,还是老板、工人,可能都是利好。

  对于宏盛公司的处置,清远市政府内一直有破产和复产两种声音,有人支持破产,一了百了,否则后患无穷。到底是破产还是复产,中间反复了好几次,因为有很多担心,而开发区得不到市政府的明确表态,也不敢同意复产。最后市政府同意复产,但不发红头文件

  金融危机下,清远一家纺织印染厂的老板走佬,欠债高达1亿多元。零散的债主们团结一心,让工厂的机器继续开动。这期间,他们既要跨过环保、新劳动合同法等政策门槛,也面临着政府和工人的信任危机拷问,更遭遇自身内部的利益分配难题和复杂的人心

  3月13日,王华荣推开了清远市宏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第二车间的大门,鞭炮声响起。在关闭129天后,宏盛公司复产了。

  但他并不是公司老板,而是公司最大债权人之一。真正的老板叶永义还被关押在清新县看守所。去年11月4日,为躲避高额债务,叶带领全家老少共9口人出逃,工厂因此停产。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危机影响,珠三角一些企业倒闭,像叶永义一样选择逃逸的老板并不少见。珠三角地方政政府也因此形成了一套应对此类事件的操作模式:由当地政府垫付工人工资,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所得资金用于支付政府垫付的工人工资资,并清偿企业其他债务。但事实上,这些企业大多资不抵债,最终受损的都是供应商等普通债权人。

  因此,宏盛公司的债权人都力阻宏盛公司破产,并在王华荣的牵头下,使得宏盛公司复产。在老板逃逸、企业破产的惯惯态之下,其复产过程的意义远远大于复产的结果。

  债主为何反对破产

  宏盛公司资不抵债,如果破产,债权人最后才清偿,很可能一无所得

  当王华荣打开第二车间的大门时,眼前的情景让他吃惊:满地狼藉,很多设备,甚至照明电线都被偷走了。

  宏盛公司原是一家国企,大约在2001年转制,卖给了南海商人叶永义。在叶的经营下,宏盛公司发展成4个车间。后为了抵押债务,将第四车间转让出去,第二、第三车间也分别承包给他人。在逃逸前,叶永义直接经营的仅剩第一车间。在其逃逸时,承包第二车间的商人也趁机逃逸,并拆走了大量机器设备。

  供应商们透露,宏盛公司是家族式管理,经营不善,投资失误,资金链薄弱,最初尚可通过民间借贷,拆东墙补西墙,后来,追债者众多,宏盛公司只好请求下游的纺织企业提前支付加工费,条件是加工费打折。宏盛公司经营进入恶性循环的轨道。

  一家正常的印染厂,一般只有十几个供应商,但宏盛公司因常常不能及时支付货款,老供应商很快不愿继续供货,叶只好寻找新的供应商,因此债权人众多。

  2008年下半年,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冲击,珠三角一些企业倒闭,企业主逃逸,许多供应商受损,并引发了一场严重的诚信危机,生意往来一般以现金交易,经营者们也纷纷追讨以前的欠款。在叶永义逃逸之前,大量债权人上门逼债,有的则把宏盛公司告上法庭。

  多家法院贴出查封告示,增加了员工们的恐慌,因为到去年11月,所有员工的9月、10月的工资欠发,部分管理层8月份的工资也欠发。工人们因此赴清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反映情况。

  内忧外患之下,叶永义选择了逃逸。

  从目前媒体报道来看,珠三角大量老板走佬,少有受到法律惩罚,而地方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一般先垫付工人工资,然后将企业资产拍卖,所得资金用于偿还政府垫付的工人工资,并清偿企业其他债务。

  宏盛公司所有资产已经抵押给了四会市农信社,叶永义出逃时,尚欠该农信社的贷款本息共计3000万元,而宏盛公司的资产总额(含土地、厂房、设备)约为3200万元。四会农信社也在叶逃逸之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根据破产法,一般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社保等等,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因此,如果宏盛公司破产,其普通债权人的权益更是毫无保障。所以,清远市政府的破产计划,一开始就受到债权人的极力反对。

  债权人自救

  政府官员在场情况下召开大会,将自行组织600万元启动资金

  从去年11月4日以来,王华荣几乎每天开着奔驰轿车,往返广州、清远之间,几个月下来,油费和过路费已有2万多元。这个皮肤白净、谈吐温和的中年男人,想通过种种努力,让政府放弃破产计划,并使宏盛公司复产。

  王华荣是湖北荆州人,广州宝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出事时,宏盛公司对“宝吉”的欠款高达1200万元,“宝吉”成为宏盛公司的最大债权人之一。

  在得知叶永义失踪当天,王华荣和宏盛公司的其他债权人纷纷赶到清远。这时候,当地政府直接面临两重压力:工人和债权人。

  显然,叶永义在逃逸前做了不少准备:继续民间借贷,短时间内借了几十万元;还将公司的污水处理池、供气站等设备的20年经营权,以8万元的低价卖出。

  另外,他还拖欠了200多名工人两个月的工资。因此,工人们先后聚集到清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清远市政府门前,追讨工资。

  清远市政府迅速成立了宏盛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清远市政府副秘书长温国伟任组长。地方政府还迅速派驻保安接管工厂。

  领导小组建议工人们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追讨两个月的工资,和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该支付的2倍工资的罚款。

  当年12月19日,清远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宏盛公司应支付工人劳动报酬101万元,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19万元,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罚款合计429万元,三项合计750多万元,另有62人的2003年7月到2008年11月单位部分的社会保险金。

  清远市经济开发区在事发两个星期内,筹集101万元资金,垫付了工人工资。

  同时,当地政府在报纸上刊登债权人登记手续的公告。据最后统计,

  共有185名债权人,包括供应商、销售商和生产商,宏盛公司所欠金额高达1.19亿元。

  这些债权人表示,不能让宏盛公司破产,否则“一分钱也得不到了”。

  11月11日,在王华荣召集下,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召开,与会的债权人和政府人员共50多人,包括清远市经济开发区副主任韦天宇。王华荣被推举出来,将联合债权人继续经营宏盛公司。

  具体操作是:由经济实力强的广州市新添吉纺织有限公司(王华荣任公司股东)和三水金盛染料实业有限公司组成经营管理小组,负责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利润首先偿还政府垫付的工人工资和银行利息,其余盈利按债权人所占债权比例逐步清偿。接管人将自行组织600万元启动资金,用于环保改造和生产经营。

  “企业复产,可以避免工人失业,稳定社会,产生税收等等。复产的好处大于破产。”王华荣说。

  与会债权人称,韦天宇当场也赞同他们的方案。

  破产,还是复产?

  这是一个让债权人和地方政府各自头疼的问题

  会议第二日,债权人派代表向清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交了书面报告,希望对方召集并主持债权人大会,确定上述方案。

  对方则表示,宏盛公司是民营企业,政府无权决定其产权和经营权的转让。

  2008年12月3日,60多名债权人聚集到清远市政府门前上访,希望政府同意债权人接管宏盛公司,“如果叶永义回来了,并告债权人侵权,债权人愿意当被告,只要叶永义偿还债权人的钱,企业复产后的所有收益都可以退还给他。现在只需要政府的默认。”

  12月5日,叶永义被警方抓回清远,债权人与当地政府又开展了一次对话。清远市政府副秘书长温国伟表示,愿意协调债权人与叶永义签订经营权转让协议,并让债权人等待他跟领导汇报之后的答复。

  “不能说债权人的损失完全是市场行为,企业的生与死,政府不是不管,毕竟这是在你辖区内发生的事情。所以,政府要做好协调与服务。”3月24日,温国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说。

  在温国伟的协调下,12月6日,四会农信社一名工作人员、韦天宇和王华荣三人,在清新县看守所与叶永义见面。叶永义口头同意经营权和所有权转让,由债权人王华荣和李大荣(上述三水金盛染料实业有限公司经理)等经营,利润用于抵押各债权人的债务,这对他也是一种解脱。

  但叶永义要求核实债权债务后,再签订转让协议。

  数日之后,事态发生了明显转变,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让债权人去找清远市政府,但温国伟让他们找更上级的市领导。同时,也传来宏盛公司很可能进行破产的消息。

  他们怀疑政府有意“吓退”他们的复产计划,理由是:叶永义已经于12月5日抓回,但清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未向叶家送达开庭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情况下,于12月19日裁决宏盛公司未与工人签劳动合同而处以2倍工资的罚款。

  “而且有关部门称,叶永义偷逃税的金额高达1800万元,但后来核查的金额只有几百万元。”一名债权人说。

  王华荣等人仍然坚持着,他们打印了8份材料,分别寄给清远市政府、清远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8名领导,还计划向广东省政府递交材料。

  旧矛盾悬而未决

  虽已复产,但清偿偷逃税款、对工人的赔偿、环保、保证金等老问题仍让债权人心力交瘁

  回首双方沟通的过程,债权人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着截然不同的心情。

  债权人认为这个过程太艰辛了:几个月来,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处置“宏盛事件”的负责人,换了4次,“跟这个负责人相处得很好了,可以称兄道弟了,结果换了负责人,谈判又从头开始”;管委会对复产设置的门槛太高,比如要求债权人缴纳3000多万元,用于偿还政府垫付的工人工资,以及叶永义偷逃的税款等等。

  “我们本身就是受害人,如果我们有3000万元资金,到哪不可以投资?”债权人之一的潘存光说。

  政府方面的门槛有如下几个:一、环保改造。宏盛公司曾因为排放不达标被关门数次,所以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债权人复产时,对排放设施进行改造。二、叶永义在经营期间,偷逃1800万元税款(后称几百万元),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债权人清偿这笔税款。三、清偿叶永义拖欠的工人工资,欠缴的社保,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受到的2倍工资的罚款等。四、政府担心新的经营者获利后,不负责任地离开,因此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债权人缴纳300万元保证金等等。

  债权人认为,叶永义的偷逃税款以及未签劳动合同产生的罚款、欠缴的社保等等,都不应该由债权人支付,“因为债权人也是受害者”。

  谈判陷入僵局。

  今年1月22日,王华荣、李大荣代表债权人与叶永义儿子叶强安等人,签署了宏盛公司经营权承包协议书。叶家愿意用宏盛公司10年经营权,偿还2008年12月31日前的所有债务。

  至此,在法律程序上,债权人们已经具备宏盛公司的经营资格,但政府派驻的保安未撤,王华荣等人无法接管企业,而且工厂复产尚有很多问题需要政府协调,如先生产再进行环保改造,在无法清偿之前欠款的情况下,保证复产时的水电供应等等。

  经过两三个月艰苦沟通,今年2月3日,王华荣、李大荣最终以各自所在公司的名义,向清远市经济开发区做出如下书面承诺:投入资金进行环保改造,复产两个月内支付政府垫付的工人工资,还负责妥善解决劳动仲裁产生的罚款、补偿等问题,并按法院的判决金额,分期分批支付叶永义的偷逃税款。

  2月13日,清远市政府召集工商、税务、环保等等部门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同意宏盛公司复产。

  但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求复产必须征得工人同意,债权人确保工人合法权益,保证工人不停工,不上访,仍要求债权人缴纳300万元保证金。

  此时,原劳动仲裁作出的、因未签劳动合同而产生的2倍工资的罚款,成为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那些未能重新就业的工人,原本希望工厂尽快复产,但后来变故,选出3名工人代表,要求新的经营者们,于复产前一次性支付所有的赔偿和罚款。

  而此前,叶家已经就清远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

  因此,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也是受害人,不应由受害人支付赔偿和罚款,即使由债权人支付,也当根据法院最后认定来支付。

  工人则认为,既然债权人接受了经营权转让,就同时接受了其所有的债权债务。

  2月24日下午3点多钟,王华荣、李大荣与两名工人代表进行了最后一次谈判。半小时后,两名代表笑着走出会议室。他们最终采取私了的方式做通了工人代表的工作。王、李担心夜长梦多,要求马上起草、打印《工人要求复产的报告》,连夜签名,计划第二天向政府汇报。

  2月25日,清远市清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宏盛公司不服劳动仲裁”一案,法院认为,三名工人代表没有得到所有工人的书面授权,所以不具有起诉资格,法院宣告,将“宏盛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公告送达所有工人75天后,再决定开庭时间。

  债权人称,最终将根据法院的判决,商量解决罚款、赔偿问题。

  3月4日下午,由政府派驻的保安终于从宏盛公司撤走。3月13日,在鞭炮声中,宏盛公司开始试产。

  在回忆长达四个月的谈判时,清远市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罗东龙称,对于宏盛公司的处置,清远市政府内一直有破产和复产两种声音,有人支持破产,一了百了,否则后患无穷。“到底是破产还是复产,中间反复了好几次,因为有很多担心,而开发区得不到市政府的明确表态,也不敢同意复产。最后市政府同意复产,但不发红头文件。”

  对债权人来说,清偿偷逃税款、对工人的赔偿、环保、保证金等根本性问题均悬而未决。

  “我们面临的问题很多很多。但是必须首先复产,唯有复产才有可能解决问题。”潘存光说。

  新问题接踵而至

  由于5人小组产生分歧,车间只好分开承包经营,原先放弃经营的债权人也找上门来,而琐碎的烦恼更接连不断

  宏盛公司复产之时,新的问题接踵而至。

  问题首先出在曾经团结一心的债权人之间。

  债权人曾通过大会,授权王华荣、李大荣、潘存光等五人行使该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并推举王华荣为公司管理人。

  但后来,有人召集其他3人认为,王华荣给管理层制定的待遇太低了,意欲推选新的管理人。潘存光认为,宏盛公司的复产,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现在要架空王,太不人道了。

  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人事安排等问题上,5人也有很大分歧,如按照最初的债权人大会确定的方案,复产后,在同等质量和价格的条件下,应优先使用其他债权人的产品。但有人提出,应按照市场原则选择供应商。再如,在谁主管,谁签字,以及出纳、会计等人事安排上,债权人之间各不相让。

  这些分歧,最终产生新的经营方案:第一、二车间分开经营。第一车间由李大荣等三人承包经营,第二车间由王华荣、潘存光二人承包经营。

  加上别人一直承包的第三车间,每年承包费共计600万元。承包费除了用于支付四会农信社2700万元本金新生的利息外,按照各债权人所占总债权的比例进行分配。

  这样,第一车间和第二车间如同两个独立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各自独立。他们正在注册成立新的公司,以避免与原宏盛公司发生法律上的纠纷。

  但在对内和对外的协调事务上,两者都统一在宏盛公司的名义下,并由四个车间共同建立宏盛公司行政事务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有:设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协调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关系,解答其他债权人的疑问,收集污水处理、供水供电、管道维修,以及办公室、保安、清洁人员的工资等等公共费用的数据,并根据四个车间的生产规模,按照比例分摊等等。

  在政府明确同意复产之前,所有债权人都统一在“复产”这一诉求之下。然而,当王华荣等人将政府同意复产的消息通知给各债权人之后,原先放弃经营的债权人又来到宏盛公司。

  “以前,开债权人大会时,根本没人愿意参与经营,那时,大家的机会都是平等的。我打电话通知债权人开会时,他们甚至来都不来。但现在看到政府同意复产,我们开始投资了,他们又想入股。”潘存光说,“有的想马上追回债权,有的要求必须使用他们的产品,有的还威胁说,如果不用他们的产品,就让你经营不了。可他的报价比市场还高。为了减少矛盾,有的我们也接受了。”

  新的烦恼还有,公司所在村庄的3个村民代表也找上门来,要把仓库租金从原来的每平米1.6元涨到3元。

  经过双方多轮谈判,最后将价格定为2元钱,但是宏盛公司的废品必须由这三人收购,新的建筑也由他们承建。

  3月23日早上8点多钟,王华荣又接到一个烦恼的电话,他立即驱车从广州赶到清远,因为宏盛公司之前也拖欠了自来水公司的8万多元钱,自来水公司派人到公司称,如果不给钱就断水。

  之后,双方约定,第二天中午一起吃饭,谈到先象征性支付一两千元钱,剩下的三年内结清。“在办公室能解决的事情是有限的,很多事情是在办公室之外解决的,所以这四个多月以来,我们每个周末都要来清远。”

  采写/摄影:本报记者 鲍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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